1.招标条件
2024年秭归县九畹溪镇槐树坪高标准农田项 (略) (略) 以宜农函(2024)1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秭归县农业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24年秭归县九畹溪镇槐树坪高标准农田项目涉及3个乡镇5个行政村,其中两河口镇云台荒村1920亩,九畹溪镇石柱村1850亩、槐树坪村1570亩,屈原镇北峰村1980亩、漆树坪村735亩。主要建设内容:田块整治工程、灌溉和排水工程、 (略) 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本次招标划分为5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标段名称 | 项目地点 | 建设规模 | 招标控制价(元) |
2024年秭归县九畹溪镇槐树坪高标准农田项目(一标段) | 两河口镇云台荒村 | 1920亩 | *.67 |
2024年秭归县九畹溪镇槐树坪高标准农田项目(二标段) | 九畹溪镇石柱村 | 1850亩 | *.62 |
2024年秭归县九畹溪镇槐树坪高标准农田项目(三标段) | 九畹溪镇槐树坪村 | 1570亩 | *.34 |
2024年秭归县九畹溪镇槐树坪高标准农田项目(四标段) | 屈原镇北峰村 | 1980亩 | *.2 |
2024年秭归县九畹溪镇槐树坪高标准农田项目(五标段) | 屈原镇漆树坪村 | 735亩 | *.57 |
2.2招标范围:以建设单位(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3质量目标:工程质量按《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2022)、《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NY/T2148-201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TD/T1041-2013)、《耕地质量验收技术规范》(NY/T1120-200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坡耕地治理技术》(GB/T*.1-2008)、《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3-2001)、《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IY/1119-2012)等及施工图设计要求执行。以上标准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可参照农业、水利、林业等类似工程标准执行。
2.4安全目标: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安全检查合格及以上标准。
2.5计划工期(履约期限):180日历天
2.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3.1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具有水利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 (略) 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各1人)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到岗履职。(上传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7提供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近3个月(2024年8月~2024年10月) (略) 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本项目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须上传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以上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 (略) )
3.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 (略) 理。
3.10投标人须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上传声明函原件彩色扫描件)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共划分为5个标段,投标人只能对本项目1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后续开标标段均按无 (略) 理。前期已开标标段若成为中标候选人,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 (略) 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工程建设-网上办事, (略) 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8时00分至2024年11月21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 (略) 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5.投标担保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担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8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 (略) (略) —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 (略) )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6.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会
7.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 (略) (略) (秭 (略) 民广场四楼)1号开标大厅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 (略) 畅通的任意地点, (略) 在线参加开标和解密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8、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和湖北省 (略) (http://www.ccgp-http://**)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秭归县农业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长宁大道2号
联 系 人:周小琼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 址:秭 (略) 民广场7楼708室
联 系 人:何颜红、文玉红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