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联三线排水工程(附属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已由 惠安县发 (略) 以 惠发改审〔2024〕11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惠安县 (略) ,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统筹,招标人为惠安县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建设地点:惠安县黄塘镇虎窟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总投资为 3489.#元,其中建安费用为 2729.#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位于惠安县黄塘镇,因场地平整建设,在场地东、北、西三侧形成人工开挖边坡长度约1000 米,高度约5-61米,建设内容包括清除危岩体、孤石、修整坡率、挡土墙、锚索框架及锚杆、 (略) 、绿化、地表及深层排水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729.#元;
2.5.工期要求: 6 个月(项目验收水文观测满一年),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质量要求:符合《地质灾害护坡治理工程施工技术规程》以及国家现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不低于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级资质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独立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3.2.1、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及等级: (略) 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和有权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其中职称专业应为 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水工环地质或岩土工程 专业。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12 月 13 日8时00分00秒至2024年 12 月 日18时17 分00 (略) (略) (网址:http://**)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 01月 08 日 10 : 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略) (网址: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7.3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方式为在线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出席现场开标会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cn)和 (略) (略) (网址:http://**)上发布。
招标人:惠安县 (略)
地址: (略) 惠安县螺阳镇霞 (略) 157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50 5989 9938,传真:/
联系人:庄旭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略) 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邮编:#
电子邮箱:*@*ttp://**
电话:#、#,传真:/
联系人:游连阁、刘剑志
(略) 名称: (略) (略)
网址:http://**
联系电话:059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惠安县 (略)
地址: (略) 惠安县螺城镇建设南街116号
联系电话: 0595-#
(略) 名称: (略)
地址:惠安县螺城镇惠兴街螺兴大厦二层(中闽百汇隔壁)
联系电话:0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