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3日 ,更正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5日
2、原公告内容: 1、原招标公告3.2.1项和3.3.1项:招标文件第7页的3.2.1项和第8页的3.3.1项中的信息没有明确。 2、招标文件第60页的附件内容。
更正为:1、3.2.1(2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3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3.3.1(2标段):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略)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须提供近一个月(2024年10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3标段):投标人拟派的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略)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须提供近一个月(2024年10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2、补充附件图纸内容,以最新上传图纸为准 。
3、请各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及附件内容,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如未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自行承担责任。
公告提交单位(盖章)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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