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报来《关于安徽芜湖潘坛220kV变电站110kV配套送出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芜供函〔2024〕2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 (略) 城东工业园用电需求,提高供电可靠性,同意核准安徽芜湖潘坛220kV变电站110kV配套送出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410-(略)-04-01-(略)),本工程项目 (略) (略) ,建设 (略) (略) 。
二、项目建设地 (略) 。
三、项目建设总规模:新建110k (略) 路径长9.7公里,包括3个单项工程:通江220kV变电站110kV龙口、河坝间隔改造工程,日新-张庙π入潘坛变电站11 (略) 工程,通江-龙口、通江-河坝π入潘坛变电站11 (略) 工程。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略)元,工程资本金1174.(略)元,占总投资的20%, (略) (略) 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余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贷款解决。
五、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
六、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组织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
七、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 (略) 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皖政办〔2006〕6号)等规定, (略) 工程只 (略) 塔基用地作一次性补偿,无需办理用地预审意见。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1. 安徽芜湖潘坛220kV变电站110kV配套送出工程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 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5日?
附件1
安徽芜湖潘坛220kV变电站110kV配套送出工程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 | √ | √ | ||||
设计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监理 | √ | √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其他 | √ | √ | √ |
附件2
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按照《 (略) 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发安全〔2021〕68号)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电力项目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现就你单位安徽芜湖潘坛220kV变电站110kV配套送出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410-(略)-04-01-(略))施工安全和质量管控应重点注意的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略)-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应当按要求设置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应当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四、应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投入。
五、应当按要求建立工程分包管控制度和措施,禁止施工单位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六、应当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七、应当严格落实应急管理 (略) 置措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八、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略) 令第279号)和《 (略) 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业务工作的通知》(国能函安全〔2020〕39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开工前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并做好工程质量管控各项工作。
若发生违反上述事项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 (略) 罚, (略) 罚信息 (略) 罚单位的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