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普洱公路局江城公路分局房屋租赁
(招标编号:SSZB-24005)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普洱公路局江城公路分局房屋租赁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江城公路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房屋出租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房屋租期五年,出租
合同一年一签,租期租金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在
租期内每年房屋租金不增减,实行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普洱公路局江城公路分局房屋租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普洱公路局江城公路分局房屋租赁)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不得经营易
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餐饮、酒吧等娱乐场所,不允许从事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
动。
2.在租赁期间的使用房屋各项费用由租赁方负责。
3.在租赁期间,不得进行危及主体结构的装修,出租房屋室内、外一切物品、
设施如有损坏,由租赁方自行维修。
4.租赁方按照有关规定负责门前“三包”。
5.租赁方不得将房屋或铺面转让或转租给他人居住或经营,一经发现,租方可
以终止合同,后果由租赁方自负。
6.如果国家政策有变动需要收回房屋,招租人则有权收回出租房屋,清退剩余
租金。;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20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2月21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7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 (略) 思茅区振兴北路25号蓝眉山商务酒店会议室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7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 (略) 思茅区振兴北路25号蓝眉山商务酒店会议室
七、其他
普洱公路局江城公路分局房屋租赁公告
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略)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本项目已由《普洱公路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普洱公
路局等 3
个单位出租国有资产文件的通知》普路办﹝2024﹞9号、《普洱公路局转发云南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德宏公路局等单位出租国有资产文件的通知》普路办﹝2024
﹞49号批准,受江城公路分局的委托,云南山重建设 (略) 将
对普洱公路局江城公路分局相关房屋资产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基本情况
出租房屋资 (略) 江城县勐烈镇桥头村旧寨组54号2幢、江城县康平镇大
过岭公路管理站道班房、江城县嘉禾乡二台坡公路管理站道班房、江城县嘉禾
乡江西公路管理站道班房、江城县七一桥公路管理站道班房、江城县嘉禾乡梁
子寨公路管理站道班房,房屋为套间、单间,无停车位,入住须遵守所在单位
管理规定。房屋权属:属于江城公路分局,产权清晰,无争议。
二、租赁对象
租赁对象为企业、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三、房屋情况、租赁年限、出租底价、租金支付方式
本次房屋出租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房屋租期五年,出租合同一年一
签,租期租金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在租期内每年
房屋租金不增减,实行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
竞价申请人可以对所有房屋进行竞价,可租赁多个房屋。
四、经营范围及要求
1.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餐饮、酒吧等娱乐场所,不允许从事黄赌毒
等违法犯罪活动。
2.在租赁期间的使用房屋各项费用由租赁方负责。
3.在租赁期间,不得进行危及主体结构的装修,出租房屋室内、外一切物品、
设施如有损坏,由租赁方自行维修。
4.租赁方按照有关规定负责门前“三包”。
5.租赁方不得将房屋或铺面转让或转租给他人居住或经营,一经发现,租方可
以终止合同,后果由租赁方自负。
6.如果国家政策有变动需要收回房屋,招租人则有权收回出租房屋,清退剩余
租金。
五、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公告期限内,承租方与招租单位联系人自行对接进行现场看房。
六、报名时间、方式、流程、所需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2月21日。
(二)报名方式:向招租方单位联系人或代理机构报名
(三)报名所需资料:
1.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竞价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理的,需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
2.自然人参加竞价的需提供:竞价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料须签字、捺手印)。
七、竞报价方式
(一)竞价方式: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竞价时间:2024年 2 月 27 日。
(三)竞价地点: (略) 思茅区振兴北路25号蓝眉山商务酒店会议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上发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出租人和代理机构不承
担任何责任。
九、成交确认时间和地点
竞得人请于竞价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证件到江城公路分局进行成交确认并
领取《招租成交确认书》。
十、联系方式
出 租 人:江城公路分局
地 址: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勐烈镇桥头村旧寨组54号
联系人:陈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山重建设 (略)
地 址: (略) 盘龙区白龙路433号博园世家41幢201室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城公路分局纪检组。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城公路分局
地 址: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勐烈镇桥头村旧寨组54号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山重建设 (略)
地 址: (略) 盘龙区白龙路433号博园世家41幢201室
联 系 人: 刘工
电 话: *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普洱公路局江城公路分局房屋租赁公告
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略)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项目已由《普洱公路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普
洱
公
路
局
等
3
个单位出租国有资产文件的通知》普路办﹝2024﹞9号、《普洱公路局转发云南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德宏公路局等单位出租国有资产文件的通知》普路办﹝2024
﹞49号批准,受江城公路分局的委托,云南山重建设 (略) 将
对普洱公路局江城公路分局相关房屋资产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基本情况
出租房屋资 (略) 江城县勐烈镇桥头村旧寨组54号2幢、江城县康平
镇大过岭公路管理站道班房、江城县嘉禾乡二台坡公路管理站道班房、江城县
嘉禾乡江西公路管理站道班房、江城县七一桥公路管理站道班房、江城县嘉禾
乡梁子寨公路管理站道班房,房屋为套间、单间,无停车位,入住须遵守所在
单位管理规定。房屋权属:属于江城公路分局,产权清晰,无争议。
二、租赁对象
租赁对象为企业、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三、房屋情况、租赁年限、出租底价、租金支付方式
本次房屋出租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房屋租期五年,出租合同一
年一签,租期租金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在租期内
每年房屋租金不增减,实行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
竞价申请人可以对所有房屋进行竞价,可租赁多个房屋。
本次租赁标的情况如下:
序
号
1
房屋名称
江城县勐烈镇桥
头村旧寨组54号2
幢1单元101室
出租面
积(㎡
)
出租底价(
元/年)
租期(
年)
租金支付
方式
备注
81.70
19613.00
5
一年一付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江城县勐烈镇桥
头村旧寨组54号2
幢1单元102室
江城县勐烈镇桥
头村旧寨组54号2
幢1单元201室
江城县勐烈镇桥
头村旧寨组54号2
幢1单元202室
江城县勐烈镇桥
头村旧寨组54号2
幢1单元301室
江城县勐烈镇桥
头村旧寨组54号2
幢1单元302室
江城县勐烈镇桥
头村旧寨组54号2
幢1单元401室
江城县勐烈镇桥
头村旧寨组54号2
幢1单元402室
江城县康平镇大
过岭公路管理站
道班房
江城县嘉禾乡二
台坡公路管理站
道班房
江城县嘉禾乡江
西公路管理站道
班房
江城县七一桥公
路管理站道班房
江城县嘉禾乡梁
子寨公路管理站
道班房
81.70
19613.00
81.70
19613.00
81.70
19613.00
81.70
19613.00
81.70
19613.00
81.70
19613.00
81.70
19613.00
267.69
*.45
273.37
*.85
227.99
*.95
276.47
*.35
284.82
*.1
合计
*.70
四、经营范围及要求
1.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餐饮、酒吧等娱乐场所,不允许从事黄
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2.在租赁期间的使用房屋各项费用由租赁方负责。
3.在租赁期间,不得进行危及主体结构的装修,出租房屋室内、外一切物
品、设施如有损坏,由租赁方自行维修。
4.租赁方按照有关规定负责门前“三包”。
5.租赁方不得将房屋或铺面转让或转租给他人居住或经营,一经发现,租
方可以终止合同,后果由租赁方自负。
6.如果国家政策有变动需要收回房屋,招租人则有权收回出租房屋,清退
剩余租金。
五、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公告期限内,承租方与招租单位联系人自行对接进行现场看房。
六、报名时间、方式、流程、所需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2月21日。
(二)报名方式:向招租方单位联系人或代理机构报名
(三)报名所需资料:
1.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竞价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书、
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理的,需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
份证)、(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
2.自然人参加竞价的需提供:竞价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料须签字、捺手印
)。
七、竞报价方式
(一)竞价方式: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竞价时间:2024年 2 月 27 日。
(三)竞价地点: (略) 思茅区振兴北路25号蓝眉山商务酒店会议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com)上发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出租人和代理机构不
承担任何责任。
九、成交确认时间和地点
竞得人请于竞价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证件到江城公路分局进行成交确
认并领取《招租成交确认书》。
十、联系方式
出 租 人:江城公路分局
地 址: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勐烈镇桥头村旧寨组54号
联系人:陈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山重建设 (略)
地 址: (略) 盘龙区白龙路433号博园世家41幢201室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普洱公路局江城公路分局房屋租赁公告 | ||||||||||||||||||||
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略)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 | ||||||||||||||||||||
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略)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 | ||||||||||||||||||||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项目已由 | 《普洱公路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普 | |||||||||||||||||||
洱 公 路 局 等 | 3 | |||||||||||||||||||
个单位出租国有资产文件的通知》 | 普路办﹝ | 2024 | ﹞ | 9 | 号 | 、《普洱公路局转发云南 | ||||||||||||||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德宏公路局等单位出租国有资产文件的通知》 | 普路办﹝ | 2024 | ||||||||||||||||||
﹞ | 49 | 号 | 批准,受江城公路分局的委托,云南山重建设 (略) 将 | |||||||||||||||||
对普洱公路局江城公路分局相关房屋资产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 ||||||||||||||||||||
下: | ||||||||||||||||||||
下: | ||||||||||||||||||||
一、基本情况 | ||||||||||||||||||||
出租房屋资 (略) 江城县勐烈镇桥头村旧寨组54号2幢、江城县康平 | ||||||||||||||||||||
出租房屋资 (略) 江城县勐烈镇桥头村旧寨组 | 54 | 号 | 2 | 幢、江城县康平 | ||||||||||||||||
镇大过岭公路管理站道班房、江城县嘉禾乡二台坡公路管理站道班房、江城县 | ||||||||||||||||||||
嘉禾乡江西公路管理站道班房、江城县七一桥公路管理站道班房、江城县嘉禾 | ||||||||||||||||||||
乡梁子寨公路管理站道班房,房屋为套间、单间,无停车位,入住须遵守所在 | ||||||||||||||||||||
单位管理规定。房屋权属:属于江城公路分局,产权清晰,无争议。 | ||||||||||||||||||||
单位管理规定。房屋权属:属于江城公路分局,产权清晰,无争议。 | ||||||||||||||||||||
二、租赁对象 | ||||||||||||||||||||
租赁对象为企业、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 ||||||||||||||||||||
三、房屋情况、租赁年限、出租底价、租金支付方式 | ||||||||||||||||||||
本次房屋出租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房屋租期五年,出租合同一 | ||||||||||||||||||||
本次房屋出租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房屋租期五年,出租合同一 | ||||||||||||||||||||
年一签,租期租金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在租期内 | ||||||||||||||||||||
每年房屋租金不增减,实行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 | ||||||||||||||||||||
每年房屋租金不增减,实行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 | ||||||||||||||||||||
竞价申请人可以对所有房屋进行竞价,可租赁多个房屋。 | ||||||||||||||||||||
本次租赁标的情况如下: | ||||||||||||||||||||
本次租赁标的情况如下: | ||||||||||||||||||||
序号 | 房屋名称 | 出租面积(㎡) | 出租底价(元/年) | 租期(年) | 租金支付方式 | 备注 | ||||||||||||||
1 | 江城县勐烈镇桥头村旧寨组54号2幢1单元101室 | 81.70 | 19613.00 | 5 | 一年一付 |
2 | 江城县勐烈镇桥头村旧寨组54号2幢1单元102室 | 81.70 | 19613.0 | |||||
3 | 江城县勐烈镇桥头村旧寨组54号2幢1单元201室 | 81.70 | 19613.00 | |||||
4 | 江城县勐烈镇桥头村旧寨组54号2幢1单元202室 | 81.70 | 19613.00 | |||||
5 | 江城县勐烈镇桥头村旧寨组54号2幢1单元301室 | 81.70 | 19613.00 | |||||
6 | 江城县勐烈镇桥头村旧寨组54号2幢1单元302室 | 81.70 | 19613.00 | |||||
7 | 江城县勐烈镇桥头村旧寨组54号2幢1单元401室 | 81.70 | 19613.00 | |||||
8 | 江城县勐烈镇桥头村旧寨组54号2幢1单元402室 | 81.70 | 19613.00 | |||||
9 | 江城县康平镇大过岭公路管理站道班房 | 267.69 | *.45 | |||||
10 | 江城县嘉禾乡二台坡公路管理站道班房 | 273.37 | *.85 | |||||
11 | 江城县嘉禾乡江西公路管理站道班房 | 227.99 | *.95 | |||||
12 | 江城县七一桥公路管理站道班房 | 276.47 | *.35 | |||||
13 | 江城县嘉禾乡梁子寨公路管理站道班房 | 284.82 | *.1 | |||||
合计 | *.70 | |||||||
四、经营范围及要求 | ||||||||
1.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餐饮、酒吧等娱乐场所,不允许从事黄 | ||||||||
1. | 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餐饮、酒吧等娱乐场所,不允许从事黄 | |||||||
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 ||||||||
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 ||||||||
2.在租赁期间的使用房屋各项费用由租赁方负责。 |
3.在租赁期间,不得进行危及主体结构的装修,出租房屋室内、外一切物 | ||||
3. | 在租赁期间,不得进行危及主体结构的装修,出租房屋室内、外一切物 | |||
品、设施如有损坏,由租赁方自行维修。 | ||||
品、设施如有损坏,由租赁方自行维修。 | ||||
4.租赁方按照有关规定负责门前“三包”。 | ||||
5.租赁方不得将房屋或铺面转让或转租给他人居住或经营,一经发现,租 | ||||
5. | 租赁方不得将房屋或铺面转让或转租给他人居住或经营,一经发现,租 | |||
方可以终止合同,后果由租赁方自负。 | ||||
方可以终止合同,后果由租赁方自负。 | ||||
6.如果国家政策有变动需要收回房屋,招租人则有权收回出租房屋,清退 | ||||
6. | 如果国家政策有变动需要收回房屋,招租人则有权收回出租房屋,清退 | |||
剩余租金。 | ||||
剩余租金。 | ||||
五、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 ||||
公告期限内,承租方与招租单位联系人自行对接进行现场看房。 | ||||
六、报名时间、方式、流程、所需资料 | ||||
(一)报名时间: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2月21日。 | ||||
(二)报名方式:向招租方单位联系人或代理机构报名 | ||||
(三)报名所需资料: | ||||
1.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竞价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书、 | ||||
1. | 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竞价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书、 | |||
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理的,需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 | ||||
份证)、(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 | ||||
份证)、(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 | ||||
2.自然人参加竞价的需提供:竞价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料须签字、捺手印 | ||||
2. | 自然人参加竞价的需提供:竞价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料须签字、捺手印 | |||
)。 | ||||
)。 | ||||
七、竞报价方式 | ||||
(一)竞价方式: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 ||||
(二)竞价时间:2024年 2 月 27 日。 | ||||
(三)竞价地点: (略) 思茅区振兴北路25号蓝眉山商务酒店会议室。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http://** | |||
com | )上发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出租人和代理机构不 | |||
承担任何责任。 | ||||
承担任何责任。 | ||||
九、成交确认时间和地点 |
竞得人请于竞价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证件到江城公路分局进行成交确 | |||
竞得人请于竞价结束后 | 1 | 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证件到江城公路分局进行成交确 | |
认并领取《招租成交确认书》。 | |||
认并领取《招租成交确认书》。 | |||
十、联系方式 | |||
出 租 人:江城公路分局 | |||
地 址: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勐烈镇桥头村旧寨组54号 | |||
联系人:陈工 | |||
电 话:* | |||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山重建设 (略) | |||
地 址: (略) 盘龙区白龙路433号博园世家41幢201室 | |||
联 系 人:刘工 | |||
电 话:* |
(招标编号:SSZB-24005)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普洱公路局江城公路分局房屋租赁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江城公路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房屋出租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房屋租期五年,出租
合同一年一签,租期租金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在
租期内每年房屋租金不增减,实行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普洱公路局江城公路分局房屋租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普洱公路局江城公路分局房屋租赁)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不得经营易
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餐饮、酒吧等娱乐场所,不允许从事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
动。
2.在租赁期间的使用房屋各项费用由租赁方负责。
3.在租赁期间,不得进行危及主体结构的装修,出租房屋室内、外一切物品、
设施如有损坏,由租赁方自行维修。
4.租赁方按照有关规定负责门前“三包”。
5.租赁方不得将房屋或铺面转让或转租给他人居住或经营,一经发现,租方可
以终止合同,后果由租赁方自负。
6.如果国家政策有变动需要收回房屋,招租人则有权收回出租房屋,清退剩余
租金。;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20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2月21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7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 (略) 思茅区振兴北路25号蓝眉山商务酒店会议室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7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 (略) 思茅区振兴北路25号蓝眉山商务酒店会议室
七、其他
普洱公路局江城公路分局房屋租赁公告
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略)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本项目已由《普洱公路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普洱公
路局等 3
个单位出租国有资产文件的通知》普路办﹝2024﹞9号、《普洱公路局转发云南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德宏公路局等单位出租国有资产文件的通知》普路办﹝2024
﹞49号批准,受江城公路分局的委托,云南山重建设 (略) 将
对普洱公路局江城公路分局相关房屋资产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基本情况
出租房屋资 (略) 江城县勐烈镇桥头村旧寨组54号2幢、江城县康平镇大
过岭公路管理站道班房、江城县嘉禾乡二台坡公路管理站道班房、江城县嘉禾
乡江西公路管理站道班房、江城县七一桥公路管理站道班房、江城县嘉禾乡梁
子寨公路管理站道班房,房屋为套间、单间,无停车位,入住须遵守所在单位
管理规定。房屋权属:属于江城公路分局,产权清晰,无争议。
二、租赁对象
租赁对象为企业、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三、房屋情况、租赁年限、出租底价、租金支付方式
本次房屋出租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房屋租期五年,出租合同一年一
签,租期租金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在租期内每年
房屋租金不增减,实行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
竞价申请人可以对所有房屋进行竞价,可租赁多个房屋。
四、经营范围及要求
1.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餐饮、酒吧等娱乐场所,不允许从事黄赌毒
等违法犯罪活动。
2.在租赁期间的使用房屋各项费用由租赁方负责。
3.在租赁期间,不得进行危及主体结构的装修,出租房屋室内、外一切物品、
设施如有损坏,由租赁方自行维修。
4.租赁方按照有关规定负责门前“三包”。
5.租赁方不得将房屋或铺面转让或转租给他人居住或经营,一经发现,租方可
以终止合同,后果由租赁方自负。
6.如果国家政策有变动需要收回房屋,招租人则有权收回出租房屋,清退剩余
租金。
五、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公告期限内,承租方与招租单位联系人自行对接进行现场看房。
六、报名时间、方式、流程、所需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2月21日。
(二)报名方式:向招租方单位联系人或代理机构报名
(三)报名所需资料:
1.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竞价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理的,需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
2.自然人参加竞价的需提供:竞价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料须签字、捺手印)。
七、竞报价方式
(一)竞价方式: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竞价时间:2024年 2 月 27 日。
(三)竞价地点: (略) 思茅区振兴北路25号蓝眉山商务酒店会议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上发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出租人和代理机构不承
担任何责任。
九、成交确认时间和地点
竞得人请于竞价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证件到江城公路分局进行成交确认并
领取《招租成交确认书》。
十、联系方式
出 租 人:江城公路分局
地 址: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勐烈镇桥头村旧寨组54号
联系人:陈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山重建设 (略)
地 址: (略) 盘龙区白龙路433号博园世家41幢201室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城公路分局纪检组。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城公路分局
地 址: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勐烈镇桥头村旧寨组54号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山重建设 (略)
地 址: (略) 盘龙区白龙路433号博园世家41幢201室
联 系 人: 刘工
电 话: *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普洱公路局江城公路分局房屋租赁公告
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略)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项目已由《普洱公路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普
洱
公
路
局
等
3
个单位出租国有资产文件的通知》普路办﹝2024﹞9号、《普洱公路局转发云南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德宏公路局等单位出租国有资产文件的通知》普路办﹝2024
﹞49号批准,受江城公路分局的委托,云南山重建设 (略) 将
对普洱公路局江城公路分局相关房屋资产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基本情况
出租房屋资 (略) 江城县勐烈镇桥头村旧寨组54号2幢、江城县康平
镇大过岭公路管理站道班房、江城县嘉禾乡二台坡公路管理站道班房、江城县
嘉禾乡江西公路管理站道班房、江城县七一桥公路管理站道班房、江城县嘉禾
乡梁子寨公路管理站道班房,房屋为套间、单间,无停车位,入住须遵守所在
单位管理规定。房屋权属:属于江城公路分局,产权清晰,无争议。
二、租赁对象
租赁对象为企业、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三、房屋情况、租赁年限、出租底价、租金支付方式
本次房屋出租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房屋租期五年,出租合同一
年一签,租期租金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在租期内
每年房屋租金不增减,实行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
竞价申请人可以对所有房屋进行竞价,可租赁多个房屋。
本次租赁标的情况如下:
序
号
1
房屋名称
江城县勐烈镇桥
头村旧寨组54号2
幢1单元101室
出租面
积(㎡
)
出租底价(
元/年)
租期(
年)
租金支付
方式
备注
81.70
19613.00
5
一年一付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江城县勐烈镇桥
头村旧寨组54号2
幢1单元102室
江城县勐烈镇桥
头村旧寨组54号2
幢1单元201室
江城县勐烈镇桥
头村旧寨组54号2
幢1单元202室
江城县勐烈镇桥
头村旧寨组54号2
幢1单元301室
江城县勐烈镇桥
头村旧寨组54号2
幢1单元302室
江城县勐烈镇桥
头村旧寨组54号2
幢1单元401室
江城县勐烈镇桥
头村旧寨组54号2
幢1单元402室
江城县康平镇大
过岭公路管理站
道班房
江城县嘉禾乡二
台坡公路管理站
道班房
江城县嘉禾乡江
西公路管理站道
班房
江城县七一桥公
路管理站道班房
江城县嘉禾乡梁
子寨公路管理站
道班房
81.70
19613.00
81.70
19613.00
81.70
19613.00
81.70
19613.00
81.70
19613.00
81.70
19613.00
81.70
19613.00
267.69
*.45
273.37
*.85
227.99
*.95
276.47
*.35
284.82
*.1
合计
*.70
四、经营范围及要求
1.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餐饮、酒吧等娱乐场所,不允许从事黄
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2.在租赁期间的使用房屋各项费用由租赁方负责。
3.在租赁期间,不得进行危及主体结构的装修,出租房屋室内、外一切物
品、设施如有损坏,由租赁方自行维修。
4.租赁方按照有关规定负责门前“三包”。
5.租赁方不得将房屋或铺面转让或转租给他人居住或经营,一经发现,租
方可以终止合同,后果由租赁方自负。
6.如果国家政策有变动需要收回房屋,招租人则有权收回出租房屋,清退
剩余租金。
五、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公告期限内,承租方与招租单位联系人自行对接进行现场看房。
六、报名时间、方式、流程、所需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2月21日。
(二)报名方式:向招租方单位联系人或代理机构报名
(三)报名所需资料:
1.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竞价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书、
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理的,需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
份证)、(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
2.自然人参加竞价的需提供:竞价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料须签字、捺手印
)。
七、竞报价方式
(一)竞价方式: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竞价时间:2024年 2 月 27 日。
(三)竞价地点: (略) 思茅区振兴北路25号蓝眉山商务酒店会议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com)上发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出租人和代理机构不
承担任何责任。
九、成交确认时间和地点
竞得人请于竞价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证件到江城公路分局进行成交确
认并领取《招租成交确认书》。
十、联系方式
出 租 人:江城公路分局
地 址: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勐烈镇桥头村旧寨组54号
联系人:陈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山重建设 (略)
地 址: (略) 盘龙区白龙路433号博园世家41幢201室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