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乌鸡工业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
2 次招标答疑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针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作出以下回答
问题一:境外业绩证明材料中没有国内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者竣工验收报告,境外业绩证明材料只有合同、完工证明、施工图。境外项目的“完工证明”等同于国内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者竣工验收报告。本次使用的境外业绩在已经经省住建厅和省商务厅备案且开具了相关业绩认可文件。该业绩在江西住建云可查。本次投标是否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提供境外工程业绩的,按照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国外工程项目业绩和奖项认可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商务外经字(2020]150号)文件执行,
要求:
(1)国外业绩符合招标要求,该业绩在江西住建云可查。
(2)按(赣商务外经字(2020]150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http://**-4-1570.html
问题二:关于预付款的疑问:
1.预付款为一次性支付30%,还是逐年支付,若逐年支付,具体如何支付?
- 预付款抵扣是否为第一次支付进度款时一次全部扣回?若不是,具体如何扣回?
答:招标文件9.10.1/9.10./,9.10.3中有具体说明。
除上述内容外,其它内容不变。
泰和县高新技术 (略) (略)
2024 年 11 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