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自然资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平公交出告[2024]027号
经平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平山县自然资 (略) 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位置 | 面积 (公顷) | 规划用途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 建筑限高(米) |
(2024)15号地块(平山县2023年第9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 | 平山县岗南镇庄子河村 | 0.1891 | 供电用地 | 50 | 90 | 90 | 1 | ≤1.2 | ≤45 | ≤20 | ≤15 |
(2024)18号地块(平山县2023年第9批次建设用地3号地) | 平山县岗南镇庄子河村 | 0.52 | 供电用地 | 50 | 245 | 245 | 4 | ≤1.2 | ≤45 | ≤20 | ≤15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和自然人以及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的,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上述宗地规划指标要求,详见该地块平山县自然资 (略) 建设用地条件表或规划要点。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5日 至 2024年12月17日 到 (略) 获取拍卖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24年12月17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4年12月18日09时00分 在 (略) 进行。
七、本次拍卖活动具体由 (略) 组织实施。
八、联系方式及交纳保证金方法:
联系地址: (略)
联 系 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略)
开户银行:中行平山支行
开户账号:#
注意事项:申请人交纳竞买保证金时请注明“ (略) 土地竞买保证金”。
(略)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