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华源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现将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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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静海经 (略) 金海道1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公示日期 |
(略) 危险化学品仓储项目 | (略) | (略) (略) 中旺镇王官庄村南 | 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 (略) | 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4日 |
注: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包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2、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3、上述相关资料由外界所提供、并以行政许可申请人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略) 政务服务办附件:
1、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文(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需上传《建设项目申请人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