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康平医疗门诊部碳13试剂采购项目(2025)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略)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无锡康平医疗门诊部碳13试剂采购项目(2025)。项目业主为无锡康平医疗门诊部,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2.1.1 合同估算价:56.4 万元 2.1.2 项目概况:因HG-IRIS碳13红外光谱仪 300型进行尿素碳13项目测定时,需要相应配套试剂,故对2025年度碳13试剂进行公开采购。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供货期限:在收到供货通知后,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最多48小时内做出响应并且原则上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货品送达至无锡康平医疗门诊部。供货期限自发出订单之时起计算。下列情况在计算供货期限时除外:遇台风、暴雨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质保期:试剂效期至少要有三个月的使用期限。 2.2 招标范围:因HG-IRIS碳13红外光谱仪 300型进行尿素碳13项目测定时,需要相应配套试剂,故对2025年度碳13试剂进行公开采购。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具备履行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 (略) 上打印,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予通过; (3)投标人应为中国大(略)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相关产品制造或销售能力的制造商或者代理商; (4)所投产品生产商,须 (略) 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有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的须一并提供); (5)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6)被授权代表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4年4月~2024年9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4月~2024年9月的缴费证明; (7)投标人提供近三个月中任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8)投标人提供近三个月中任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9)投标人提供近三个月中任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税务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备选方案。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 18时 至 2024年10月28日 18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略) ”是指: (略) 公共资源 (略) 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http://**:9142/TPBidder/memberLogin) | |||||||||||||||||
5、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 15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资格审查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 (略) 网站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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