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线与津滨高速互通工程一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变更
一、原招标公告中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变更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8日09:30:00,投标人应于当日09 时00 分至09 时30 分将投标文件 (略) 政务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6.3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