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游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2023年度“园区提质”“企业满园”用地调查评价及“亩均论英雄”园区评价项目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游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游仙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7月31日 16:3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8月01日至2023年08月0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四川智正友邦 (略) 开标室( (略) 涪城区剑南路西段乐荟城商业楼B区11楼1号)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8月11日 1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四川智正友邦 (略) 开标室( (略) 涪城区剑南路西段乐荟城商业楼B区11楼1号) | ||
预算金额 | ¥2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何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16-* | ||
采购单位 | 游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游仙区凯越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何先生、081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智正友邦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涪城区剑南路西段乐荟城商业楼A区11楼2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唐莉、0816-* | ||
附件: | |||
附件1 | 2、技术、商务要求.pdf |
项目概况
游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2023年度“园区提质”“企业满园”用地调查评价及“亩均论英雄”园区评价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智正友邦 (略) ( (略) 涪城区剑南路西段乐荟城商业楼A区11楼2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YB*
项目名称:游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2023年度“园区提质”“企业满园”用地调查评价及“亩均论英雄”园区评价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工作主要包含2023年度“园区提质”“企业满园”调查评价工作和“亩均论英雄”园区评价工作两项任务。
1、2023年度“园区提质”“企业满园”调查评价
2023年度“园区提质”“企业满园”调查评价工作包含用地调查和用地评价两部分。按照《 (略) 自然 (略) 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实施“亩均论英雄”改革开展园区及工业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6号)规定的程序开展信息归集。调查评价成果应包括园区调查评价表格数据、矢量数据、图件资料以及必要的成果说明等内容。园区调查评价成果由区政府(园区管委会)确认后经游仙区自然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2023年度“亩均论英雄”园区评价工作
(略) 关于“亩均论英雄”园区评价工作要求和及相关技术规程、规范要求,通过对开发区批准范围及实际管理范围历年的用地情况、固定资产投入、总收入、税收、人口以及建设情况相关数据等方面的更新和补充调查,分析评价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测算土地集约潜力,全面掌握土地集约利用状况,进行数据库建设,编制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推动开发区土地利用管理基础信息建设,为开发区扩区审核、动态监控及有关政策制定提供依据。游仙高新产业园2023年度“亩均论英雄”园区评价项目成果经园区管委会/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确认后,报请区政府审定后, (略) 自然资源厅验收合格。
二、商务要求
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用地调查评价和园区评价服务成果全部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止。
3、支付款进度:本合同价款分 3 期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 合同签订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方支付给*方合同总价款的40%。
(2)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园区提质”“企业满园”调查评价最终成果后,*方支付给*方合同总价款的 30 %。
(3)*方将2023年度“亩均论英雄”园区 (略) 或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支付给*方合同总价款的30%。
4、履约验收: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三、技术要求
1、2023年度“园区提质”“企业满园”调查评价
根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园区提质”“企业满园”2023年度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绵自然资规发〔2023〕45号)要求,本次园区调查评价数据时点统一为2022年12月31日。园区评价范围按照“园区提质、企业满园”范围口径开展调查评价工作。其中,游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面积35.66平方公里。
2023年度“园区提质”“企业满园”调查评价工作分为用地调查和用地评价两部分。其中,用地调查主要从土地批准和使用情况、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等方面,逐宗地开展调查工作。用地评价主要从各类型园区的用地状况(如土地开发率、供应率、容积率、建筑密度等)、用地效益(固定资产投入强度、地均税收等)、管理绩效(土地闲置等)方面开展,重点对园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和集约利用水平进行监测统让与分析,形成评价成果。调查评价成果应包括园区调查评价表格数据、矢量数据、图件资料以及必要的成果说明等内容。
2、2023年度“亩均论英雄”园区评价
为进一步做好“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强化结果运用,提升土地资源使用效率,推动园区及企业提质增效,开展2023年度“亩均论英雄”改革评价工作。 (略) 政府批准的游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范围及由区政府批复的实际管理范围。调查评价口径为:第一类产业园按照批准范围、实际管理范围两个口径开展调查评价工作,第二、三类产业园按照实际管理范围口径开展调查评价工作,经省政府认定并公布的化工园区按照园区认定范围口径开展调查评价工作。
按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2014年试行)》、《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数据库标准(2014年试行)》、《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制图规范(2014年试行)》、本年度“亩均论英雄”改革评价技术方案等技术规程、规范要求,完成游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开发区“亩均论英雄”改革评价工作,成果质量满足国家及有关部门、省级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技术标准及文件要求。
四、保密及其他要求
①、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信息资料的所有权归采购单位所有,未经采购单位书面允许不得将信息资料透露给第三方,否则采购单位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②、成交供应商服务人员因本项目赴现场、参加相关会议等产生的出差费、交通费、住宿餐饮费、会务费、劳务费等包含在本项目服务费中,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相关评价成果全部通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合格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供应商“截至磋商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供 (略) 级及以上自然资源部门(原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估价(评估)机构备案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1日 至 2023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智正友邦 (略) ( (略) 涪城区剑南路西段乐荟城商业楼A区11楼22号)
方式:方式:现场获取: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并加盖公司鲜章;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售价:人民币 200 元/份(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智正友邦 (略) 开标室( (略) 涪城区剑南路西段乐荟城商业楼B区11楼1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1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智正友邦 (略) 开标室( (略) 涪城区剑南路西段乐荟城商业楼B区11楼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游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游仙区凯越路1号
联系方式:何先生、0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智正友邦 (略)
地 址: (略) 涪城区剑南路西段乐荟城商业楼A区11楼22号
联系方式:唐莉、0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 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