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 (略) 整改验收销号办法》相关要求,现已完成整改的“秸秆禁烧工作未能从源头上得到有效解决”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问题
2023年浙江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移交丽水问题中提出“秸秆禁烧工作未能从源头上得到有效解决”的问题:进入秋冬季后,全省各地违规焚烧秸秆现象屡禁不止、硝烟弥漫、狼烟四起,严重影响周边空气环境质量。检查发现,我省部分地方农田作物收割后留存秸秆过长,秸秆运输、粉碎还田成本高,导致农民对秸秆还田、资源化利用积极性不高,秸秆禁烧工作未能从源头上得以有效解决。 (略) 政府要求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在2024 年 12 月底前完成整改。
二、整改目标
新建省级标准化农作物秸秆收储中心1个、区域性秸秆收储中心2个、 (略) 点13个,培育规模化秸秆综合利用企业1家,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强化秸秆焚烧管控力度,建立秸秆禁烧管控体系、完善高位瞭望体系,实施秸秆露天焚烧通报曝光机制,构建秸秆露天焚烧“1530”(1分钟发现、5分钟响应、30分钟扑灭)高 (略) 置机制,秸秆“五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能源化)离田利用率达到30%。秸秆禁烧工作从源头上得到有效解决。
三、整改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细化工作方案。全县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将本次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略) 级方案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整改工作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书;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制定扶持政策,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整改进度,促进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2.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部门合力。县委县政府全面落实, (略) 工作部署,成立分管农业副县长为组长,财政、农业农村、环保、综合执法以及乡镇(街道)等等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美丽景宁建设领导小组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班,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县 (略) 负责农作物秸秆的收储利用体系建设和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宣传和推广;市 (略) (略) 负责建立健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长效监管机制。 (略) 负责对秸秆禁烧违法、违规行 (略) ;自然资 (略) 负责土地收 (略) 域秸秆焚烧日常巡查管控责任,配合做好专项督导工作;林业主管部门配合做好森林防火职责范围内的巡查检查工作。
3.强化考核督导,压实工作责任。县委县政府建立整改工作调度、通报、考核机制,强化责任意识,积极开展专项整治,不定期对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及时指出工作中存在问题。各部门要充实一线督查队#,开展巡查和指导,有效压实一线管理责任。
4.完善管理机制,确保高质发展。建立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机制,全程建立整改工作台账,确保按时序整改验收、对账销号。推动总结提炼成熟经验做法并转化为制度规范,实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焚烧治理工作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四、整改期限
前期准备阶段(5月31日前)。积极开展专题调研、迅速全面动员部署,层层分解任务,建立责任清单,落实责任主体。
集中整改阶段(6月1日至11月30日)。各部门根据方案明确的工作措施,立即采取有效手段,强化专项整治。6月底前完成省级标准化、区域性收储中心及 (略) 点选址,确定拟培育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名单;7月底前完成编制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行动方案,8月底前完成收储中心场地建设、秸秆收集打捆设备的购置;9月底前新增高位瞭望监控设施建设 16个。11月15日前完成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培育;11月30日前,全面实施秸秆“五化”离田利用, 离田利用率达到30%。
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完成问题清单销号工作,总结提炼整改经验及工作成效,建立长效机制。
四、整改完成情况
景宁县全面完成2023年浙江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移交丽水问题“秸秆禁烧工作未能从源头上得到有效解决”整改任务。
(一)完善秸秆收集储运体系。完成新建省级标准化农作物秸秆收储中心1个、区域性秸秆收储中心2个、 (略) 点13个,实现秸秆收储体系全覆盖;培育规模化秸秆综合利用企业1家、秸秆收储服务组织2个,建立秸秆科学还田利用示范基地1个,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52%;秸秆“五化”离田利用率达到35.25%。
(二)培育秸秆产业化利用主体。出台秸秆综合利用产业扶持政策,积极申报、实施“景宁县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建设项目”,并依据《景宁畲族自治县2023—2027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 (略) 和培育秸秆利用产业,积极培育秸秆饲料化、肥料化、基料化等利用主体,积极开展秸秆科学还田利用技术指导,拓展秸秆离田利用途径, (略) 域秸秆离田消纳能力。2024年全县农作物秸秆理论资源量约#.52吨,秸秆可收集资源#.62吨,秸秆利用量#.90吨(其中农户生活燃用的秸秆量71.33吨),秸秆离田利用量达#.51吨,其中企业离田利用量6550.17吨,秸秆离田利用率为35.25%,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6.52%,达到省定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6.00%的指定要求。现已 (略) 内秸秆5000吨以上的主体培育1家、水稻秸秆科学还田利用示范基地建设1个,秸秆离田产业化利用稳步推进。
(三)强化秸秆焚烧管控力度。建立秸秆禁烧管控体系、完善高位瞭望体系,实施秸秆露天焚烧通报曝光机制,开展秸秆禁烧专项整治行动,加 (略) 置力度,共立案10起,其中一般程序立案9起,简易程序1起,共计罚款2050元;严格落实“1530”处置机制,在重点时 (略) 域配足巡查人员,指定责任人,落实责任制。此外,建立完善日晾晒、周通报制度,形成责任倒逼的推进态势。截至目前,全县累计火点数85起,处置率89.53%。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6日
联系人:景宁畲族自治县 (略)
联系电话:0578-#
联系地址:景宁县红星 (略) 38号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 (略) 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景宁畲族自治县 (略)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