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田至文成高速公路(青田段)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拟采用经营性公路投资方式建设。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已由青田县政府批复实施。青田县交通运输局为实施机构,并为本项目招标人。现对该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的资格预审。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青田至文成高速公路(青田段)起于位于金丽温高速青田互通附近(YK0+000),在此设置T型枢纽接金丽温高速公路,并对金丽温高速现有的青田互通进行改造,形成复合式枢纽互通。终点位于文、青两县交界处的李山隧道内。
本项目全长32.044公里,全线设互通立交4处,桥梁总长7694m/20座,其中特大桥2724m/3座,大桥4810m/16座,中桥60m/1座。隧道9.5座(与青田至文成高速公路(文成段)交界处隧道按0.5处计入本项目规模),共20346.827m,其中特长隧道11756.827m/1.5座,长隧道6815m/5座,中短隧道1775m/3座。
本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25.5米。
本工程推荐方案估算总投资约80.6729亿元,建安费约55.6651亿元。
本项目目前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最终项目 (略) 发改委行政许可核准内容为准。
2.2 招标范围:
2.2.1 本次招标范围为青田至文成高速公路(青田段)的投资人。投标人中标后,作为投资人应按《 (略) 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特许权协议规定依法组建专为本项 (略) ,并按要求分别注入相应资本金,并作为项目法人。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项目审批、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其中:资金筹措、债务偿还等,中标人承担连带责任)。项目公司继承投资人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无论债务偿还完毕与否),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2.2.2 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额的40%,其余投资通过融资方式解决。项目资本金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资本金在工程建设期内按比例逐步到位。
2.2.3 特许经营期分为建设期(含施工期)和运营期(含收费期)两个阶段,建设期:指本项目特许权协议签署之日起至项目交工日止;施工期指开工令签发之日起至项目交工日止,施工期暂定48个月(最终以项目批复为准)。运营期:指项目交工日次日起至项目移交之日止;收费期指本 (略) 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之日起至收费期限届满,收 (略) 人民政府及其授权部门最终批复为准。本项目收费期最长不得超过25年即300个月。
2.2.4 (略) 后应依法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资人不得承担本项目的施工任务。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3.1.1 法人资格要求
在中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1.2 财务状况要求
(1)2022年末,净资产在28.24亿元[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
(2)最近连续三年(指2020年、2021年、2022年,下同)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申请人,自成立以来的每年应为盈利,须提供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自成立后的全部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3 投融资能力要求
具有不低于80.6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的投融资能力(以承诺书形式,承诺在下阶段投标文件中提供金融机构相关证明文件)。
3.1.4 商业信誉要求
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交通运输部、 (略) 交通运输厅、 (略) 发改 (略) 内的投标资格或禁 (略) (略) 场。
3.1.5 其他要求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略) 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招标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查询,申请人无须提供)。
3.2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联合体申请的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3.2.1 法人资格要求
在中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2.2 财务状况要求
(1)2022年末,联合体各成员净资产之和在28.24亿元[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
(2)联合体牵头人最近连续三年(指2020年、2021年、2022年,下同)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申请人,自成立以来的每年应为盈利,须提供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自成立后的全部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3 投融资能力要求
联合体各成员投融资能力之和不低于80.6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以承诺书形式,承诺在下阶段投标文件中提供金融机构相关证明文件)。
3.2.4 商业信誉要求
联合体各成员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交通运输部、 (略) 交通运输厅、 (略) 发改 (略) 内的投标资格或禁 (略) (略) 场。
3.2.5 其他要求
(1)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略) 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招标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查询,申请人无须提供)。
(2)如联合体申请投标的,联合体牵 (略) 投资控股方(在项目公司持股比例为不低于50%),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其他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职责与分工。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组成联合体的除外)。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未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或虽参加但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将不允许其参加下一阶段的招标活动。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有意参加的潜在申请人投标前须向招标人提出投资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投资申请的,招标人不接受其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资申请函格式详见附件1。
提出投资申请的时间、方式:潜在申请人须于2023年6月1日10:00时至2023年6月7日17:00时,将投资申请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正反双面复印)*@*q.com向招标人提出投资申请,招标人将通过邮件回复的方式进行确认。联系人:姜先生,联系电话:*。寄送地址:青田县鹤城镇校场路2号。
5.2 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3 2023年6月1日起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可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自行下载。
5.4 以联合体方式申请资格预审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相关手续。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6.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指定窗口( (略) 人民街615号商务大厦5楼)。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前未向招标人提出投资申请的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田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青田县鹤城镇校场路2号
联系人:阙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浙江 (略)
地 址: (略) 拱墅区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写字楼1306室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571-*、*
招标人:青田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