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2024】-73 | 宗地总面积: | 9690.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南洛高速南侧、规划养城大道西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4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9690.8 | ||||||
投资强度: | (略)元/公顷 | 保证金: | (略)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0081 | ||
起始价: | (略)元 | 加价幅度: | (略)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29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1月08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参与竞买人应 (略) ,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报价,有底价出让, (略) 政府另定,在挂牌会现场提交;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3、【2024】-73号宗地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非生产辅助用房占地面积比不大于7%,非生产辅助用房占总建筑面积比不大于15%,评估报告电子备案号:(略)BA0081,行业准入类别为装备制造业。该宗地以“标准地”形式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环境标准:不高于同行业标准。能耗标准:不高于同行业标准。经济标准:(1)、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略)元(人民币)/亩;(2)、项目达产后实现年税收不低于(略)元(人民币)/亩。约定开工时间为自出让合同签定之日起2个月内动工建设,建设周期为18个月。其他详细指标按界高新函【2024】107号和规划用地函【2024】74号文件执行。 4、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9日至2025年1月6日, (略) 自然资 (略) 获取出让文件。 5、挂牌地 (略) (略) 。摘牌时间:2025年1月8日15时。具体挂牌时间、地点和方式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09日 至 2025年01月06日 到 (略) 自然资 (略)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09日 至 2025年01月06日 到 (略) 自然资 (略)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6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1月07日 12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略)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4】-73 号地块:2024年12月29日 08时00分 至 2025年01月08日 09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二)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竞买申请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等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所有复印件须加盖竞买人印章,不受理邮寄及口头等其他报价方式。 (三)竞买人须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参加竞买土地的资金来源须使用合规的自有资金,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土地竞买资格。 (四)竞买人在报名时须书面承诺认真阅读地块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充分了解竞得土地后的履约条款,并对宗地进行了实地踏勘,对地块现状无异议,且不以宗地现状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愿意及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限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 (五)竞得人在出让成交后必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与阜阳界首高新技 (略) 管理委员会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此条款由阜阳界首高新技 (略) 管理委员会和税务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六)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定金,定金为土地出让金额的20%,多余部分转作土地出让金,不足部分由受让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当天按土地出让金总额的20%补足定金。 (七)出让金缴纳方式: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剩余部分土地出让金;如超期 (略) 理。 (八)为持续深入贯彻国家深化“放管服”改革和省、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积极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加快流程再造,推进信 (略) 上办理,实现工程项目审批中交地、验收、交房环节同步办理不动产登记,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水平,做到“交地交验交房即办证”。在企业和群众有需求、提出申请,且具备一定条件的情况下:①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达到办理条件后可同步申办获得不动产权证,实现“交地即办证”。 (九)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按规划条件通知书、《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容积率、用途进行施工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超容积率部分或擅自改变用途政府将无偿收回。 (十)该地块内如 (略) (略) 、电力通信设施、热力燃气设施、 地下隐藏物、埋藏物等均由出让人向有关部 (略) 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十一)申请人或其股东成员此前有未 (略) 自然资 (略) 签定的《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可拒绝其竞买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十二)竞得人除不可抗力外以任何理由逾期未履行上述要求的,市政府有权单方立即终止供地并没收合同定金。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内东C二楼(开发利用股)
联 系 人:于女士 王女士
联系电话:0558-(略)、0558-(略)
开户单位: (略) 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安徽界首农村 (略)
开户账号:(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