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巫溪县新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资环〔2023〕15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水务 (略)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为重庆碧水源建设 (略)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水务 (略) 、重庆碧水源建设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和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略) 巫溪县柏杨街道丰益社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巫溪县新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设计年限2030年,污水处理能力为1.0万m3/d,污水处理采用改良型A/A/O生物池+二沉池工艺,深度处理采用高效沉淀池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浓缩脱水+外运处置方式。设计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为达到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二期工程新建细格栅间及旋流沉砂池、改良型A/A/O生物池、二沉池及污泥泵房、除臭生物滤池各1座,均按1.0万m3/d规模建设;中间提升泵房按1.5万m3/d规模建设;高效沉淀池、污泥斜板浓缩池、液体药库按3.0万m3/d规模建设;配套实施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泵房及鼓风机房等设备扩容工程;新增一路10KV电源外线、并对现状10KV电源外线增容;以及环境边坡及土石方工程、厂区管网及公用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估算总投资11800万元。
2.3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280万元
2.4 招标范围:巫溪县新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地质勘察(如发包人需进行超前钻工作,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地形图,若不能满足地勘要求需要补测的,由承包人自行测量,保证提供合格的地勘成果,费用不另计取);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电源外线设计);施工图设计(含电源外线设计);土建、设备技术标书的编制、BIM文件设计等工作。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勘察、设计工期为80日历天;设计后续服务期:至工程验收合格,试运行一年,缺陷责任期满为止;勘察后续服务期: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
详细成果资料提交时间详下表: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内容要求 | 提交时间 |
1 | 勘察方案 | 2份 | /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 |
2 | 勘察成果资料 | 8份 | 通过审查合格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40日内 |
3 | 抗震专项论证报告 | 5份 | 按渝建【2011】721号 要求编制 | 初设审查前 |
4 | 设计审查部门要求增加的专项设计方案 | 按审查部门要求 | 按审查部门要求 | 按审查部门要求 |
5 | 初步设计文件(最终成果) | 6份 | 建筑鸟瞰图、初步设计说明书、图纸及概算(满足初设批复要求的设计文件)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0天内 |
6 | 施工图设计文件(含电源外线施工图)(最终成果) | 10份 | 施工图设计图纸(满足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图纸)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80天内 |
7 | 结构设计计算书 | 2份 | / | 与土建施工图审查图纸一起提供 |
8 | 技术规格书及要求 | 4份 | 土建、设备施工技术要求 | 与施工图设计文件同步 |
9 | 施工图设计与初步设计比较报告 | 2份 | 含经济部分 | 同施设图审查图纸一起提供 |
10 | BIM设计文件 | 2份 | 交付成果深度达到标准应为DBJ50/T-283-2018规定的CL300等级,且满足施工单位后续深化设计要求 | 与施工图设计文件同步 |
11 | 以上归档资料电子版 | U盘及光盘各一份 | 文件格式 | / |
12 | RTK图根控制点 | 3个及以上 | 满足施工需要 | 施工单位进场时,向施工单位移交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有效的下列勘察和设计资质:
I、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资质。
II、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须具备设计业绩:
投标人提供的设计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5年内,指投标人在 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设计业绩,或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2)业绩规模要求:
① 工程类别:污水处理厂(新建或扩建,不含提标改造工程)
② 工程规模:规模0.75万m3/d及以上(注: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扩建类别的,则该业绩不包含原有业绩规模,即该业绩必须为一次性扩建0.75万m3/d及以上规模)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条。
招标人: | 重庆水务 (略) 、重庆碧水源建设 (略) | 代理机构: | 重庆国际 (略) |
地址: | 江北区华唐路华新村350号 | 地址: | (略) 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2004 |
联系人: | 李女士 | 联系人: | 高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023-*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