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审查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使公众了解、参与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予以公示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概况
(略) 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预公告(海征预公告〔2024〕18号),本次拟征收地块位置范围:黄 (略) 东、育才中学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团结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拟征收土地的概况:用地面积:3.1563公顷,其中农用地3.1244公顷(耕地0.6178公顷、园地0.8171公顷、林地1.4740公顷、其他农用地0.2155公顷),未利用地0.0319公顷;
拟征地用途:住宅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 (略) 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3]144号) (略) (略) 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 (略) 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1881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有: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遭质疑带来的风险;项目的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风险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拟征收土地涉及利益相关的和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团结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在地的基层政府和基层组织、社会团体。
五、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发表意见或诉求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联系电话:*
邮 箱:*@*ttp://**
六、公示期限
公示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
(略) 人民政府方圆街 (略)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