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丰顺县飞鹏建材再生回收及透水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 年01月21日至 * 年01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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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丰顺县飞鹏建材再生回收及透水砖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梅州丰顺县 |
建设单位 | 丰 (略) |
项目概况 | |
环评机构 | 广东标诚生态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