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3000吨/年复配阻燃剂母粒生产线技改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泰兴经济开 (略) 18号
建设单位:泰州 (略)
项目概况:企业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发现,生产过程中阻燃母粒生产线需切换生产PP及PE两种类型的复配阻燃剂母粒,无法避免物料的交叉污染。为此,百力公司进行了工艺改进,在保证复配阻燃剂母粒总体产能3000吨/年不变的情况下,企业拟将PP母粒和PE母粒分线生产,新增部分设备专用于1000吨/年PP复配阻燃剂母粒生产,现有复配阻燃剂母粒生产设备专用于2000吨/年PE复配阻燃剂母粒生产。
公示情况: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3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全厂排水系统及废水处理处置方案。 (略) 现有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至泰兴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2.废气 采取切实有效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从源头进行控制,对废气收集治理。项目含尘废气收集至“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尾气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密炼/混合、挤出、水冷切粒、筛分、测试等工段废气一并收集至“一级水洗+一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尾气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加强厂区周围绿化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4.固废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废规范封存、处理或综合利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0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地址: (略) (略) 62号,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