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弼吉 (略) 扩建项目等2个项目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我局对长春弼吉 (略) 扩建项目等2个项目审批申请进行了认真审查,同意长春弼吉 (略) 等单位所提请求。
批复名称:关于长春弼吉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长环新审(表)〔2024〕10号
批准时间:2024年4月2日
批复名称: (略) 十一高中新区实验中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长环新审(表)〔2024〕11号
批准时间: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