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柯城区社会治理中心改造提升工程窗帘用品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政府采购管理等有关规定,浙江鼎力 (略) (略) 柯 (略) 柯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略) 柯城区 (略) 委托,就柯城区社会治理中心改造提升工程窗帘用品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柯城区社会治理中心改造提升工程窗帘用品采购项目(编号ZJDL[衢]CG-*)。
二、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本项目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预算金额19.*元,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项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万元) | 简单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窗帘用品采购 | 1 | 批 | 19.2717 | 详见磋商文件 |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 (浙财采监[2013]24 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 (略) (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四、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09月15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浙江鼎力 (略) 衢州分公司(柯城区姜家山乡柑桔出口园区石华线西侧)。
五、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采购项目名称和编号、移动电话等);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09月26 日9 时30 分前;
地点: (略) ( (略) 229号7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拒收。
七、磋商开启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09月26 日9 时30 分;
地点: (略) ( (略) 229号7楼)开标厅,供应商派代表参加。
八、采购信息发 (略) 址
浙江 (略) (http://**)
九、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略) 柯 (略) 柯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略) 柯城区 (略)
联系人:王女士电话:0570-*
地址: (略) 柯 (略) 5号五楼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鼎力 (略)
联系人:齐庆电话:*
地址:柯城区姜家山乡柑桔出口园区石华线西侧(驻衢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