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发展改革委关于金安区东市街道皖东安置北区消防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略) (略) 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要求批 (略) 街道皖东安置北区消防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东政〔2023〕110号)及《皖东安置北区消防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等资料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为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小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代码:2311-*-04-05-*。
三、建设地点: (略) 街道皖东安置北区。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主要对皖东安置北区消防给水系统和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维修。
五、项目匡算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六、建设期限:60天。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审查工作,同时尽快落实该项目的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节能审查、建设资金等前期工作。待以上工作完成后,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该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略) 金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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