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略) 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验收销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将无棣县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转办件(受理编号:访受〔2021〕397号)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反馈问题
无棣县海丰街道西小马村村东侧生产沟内粪便过多,臭气熏天,异味严重,环境差。
二、 (略) 理情况
经核查,信访反映的“生产沟”实为已干枯多年的农田边沟,位于无棣县海丰街道西小马村村东、西辛村村西。该边沟南北两侧均为农田,边沟内倾倒有已干燥的人畜粪便、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清洗沉淀污泥等物质,沟 (略) 人为倾倒痕迹,倾倒长度250余米,现场有异味。
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我县立即组织海丰街道工作人员对边沟内的垃圾和粪污进行清理整治,2021年5月24日清理整治完成。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达到销号标准。如果对以上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无棣县保障第二轮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联系电话:0543-#。电子邮箱:*@*63.com。
无棣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