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征求《永新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函
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 (略) 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永新分中心、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略)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略) 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吉市自然资字〔2020〕98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永新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已完成专家评审,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切实发挥规划引领和管控作用,现向你单位征求意见建议。请于12月15日前将修改意见(电子版及加盖公章扫描件)*@*63.com,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附件:永新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永新县自然资源局
**日
(联系人:周文仔电话:0796-*)
永新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永新县人民政府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TOC \o "1-2" \h \u 一、总 则1
二、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与面临的形势1
(一)自然地理与地质环境条件1
(三)地质灾害概况及特征2
(四)“上一轮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评述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6
(六)地质灾害防治形势7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8
(一)指导思想8
(二)基本原则8
(三)规划目标9
四、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和防治分区10
(一)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10
(二)地质灾害防治分区10
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11
(一)地质灾害调查评价11
(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13
(三)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与避险移民搬迁13
(四)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提升及装备现代化13
(五)地质灾害基层防灾能力建设14
(六)政策及保障措施14
六、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程14
(一)地质灾害调查评价14
(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15
(三)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与避险移民搬迁16
七、经费估算与筹措17
(一)经费估算17
(二)资金筹措17
八、保障措施18
(一)加强组织领导18
(二)加强政策支持18
(三)加强资金保障18
(四)强化考核评价19
(五)强化依法依规防治19
(六)强化宣传培训19
九、附则20
附图:
1、永新县地质灾害分布图(1:10万)
2、永新县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略图(1:10万)
3、永新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略图(1:10万)
附件:
1、《永新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说明
本规划所指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
本规划是永新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永新县各职能部门、乡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要依据。本规划适用范围为永新县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积2195km2。
本规划以2020年为基准年,规划期限2021~2025年。
1、自然地理
永新 (略) 西部边陲, (略) 管辖,东邻吉安县,南接泰和县、 (略) ,西毗莲花县、湖南攸县,北连安福县。地理座标:东经11349′32″~11428′53″,北纬2643′48″~2713′39″。全县总面积2195平方公里。
2、社会经济
截止到2020年末,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5亿元、增长4.1%,财政总收入12.78亿元、增长3.5%,固定资产投资81.6亿元、增长9.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72元、增长5.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708元、增长9.4%。
3、气象
永新县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平均气温18.0℃;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552.7mm,年最大降雨量2154.3mm,年最小降雨量987.8mm,一般降雨量1400~1700mm/a。年均暴雨日数2-4天,以龙门镇禾山村的4天为最多。
4、水文
永新县河道以禾水为主轴,除大部分河流在境内汇入禾水外,还有六七河流经泰和,芦溪水流经安福,最后均在吉安县境内汇入禾水,主要河流有禾水及其支流文竹水、宁冈河、龙源水、溶江水、六七河、芦溪水等。
3、地形地貌
永新县位于罗霄山脉中段的东侧,全境地貌以山地、丘陵为主,地势南北高,中部低,从南北两侧向中部倾斜。山地海拔500-1300m,主要分布在边缘地带;丘陵海拔150-500m,主要分布于山地前缘;平原(包括海拔150-250m的高阶地在内),主要分布于禾水两岸及较大支流河谷两旁的开阔地。
永新县属我国江南山地丘陵区和多雨区, (略) 较为严重的暴雨型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区之一。
1、灾害类型与规模等级
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县现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618处,其中滑坡200处、滑坡隐患点269处、崩塌9处、崩塌隐患点21处、泥石流6处、地面塌陷113处。
全县地质灾害隐患分布比较广泛,灾害隐患分布数量不一,危害程度也不相同,潜在威胁人数和潜在经济损失差异较大。全县地质灾害平均灾点密度为0.28处/km2,威胁3254人,威胁财产8155.74万元。
2、地质灾害分布特征
全县地质灾害分布较广泛且较不均匀,各乡镇基本上都有分布,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及隐患点在境内东西南北均有分布,公路沿线及附近地质灾害点较多,山区及交通不便地段地质灾害点少,整体呈南多北少的分布特点,局部沿公路呈带状分布的特点。这些地质灾害密集区域多属丘陵地区,低山区次之,地形高差较大、坡度较陡、上覆残坡积和风化土层厚度较大,在工程活动和强降雨诱发下易发生崩塌、滑坡。
3、地质灾害形成条件与诱发因素
我县地质灾害的分布主要受地形地貌和岩土类型等控制。地质灾害的发生,除有一定的地形地质条件外,还多与强降雨和人类工程活动诱发因素密切相关,具有暴雨型地质灾害区的典型特征。
4、地质灾害危害
据统计,全县共发生地质灾害325处,按照地质灾害灾情分级标准,灾情中型1处、小型324处。毁坏房屋132间,毁坏电站8座,直接经济损失239.62万元。县内地质灾害单体规模一般为数十方至数千方。虽然地质灾害规模普遍较小,但造成的危害较大。
全县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绝大部分是由降雨诱发,当岩土体因降雨达到饱和状态后,崩塌、滑坡从初始变形到滑移成灾一般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这种类型的地质灾害突发性强、排查中难以识别,造成的危害很大,是当前地质灾害防治的难点和重点。往往一轮强降雨就能在局部地区诱发大量灾害,损失巨大。
总体上,我县地质灾害具有突发性、群发性、多发性、规模小、危害大以及山区密度大等特点。随着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改变和破坏的增多,山区新的地质灾害隐患仍将不断增加。全县地质灾害仍将呈现突发性、群发性、多发性的态势。
“永新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上一轮规划”)期间,永新县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严峻复杂,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和基层干部群众共同努力,基本完成了《永新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20年)》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1.调查精度逐步提高,隐患数量进一步查明
全县在2006年6月已完成1/10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查明了全县的地质灾害点数量。在此基础上,开展完成了全县1/5万地质灾害调查工作,把农村建房切坡首次全面纳入调查范畴,极大地提高了地质灾害调查精度。此外,全县开展了不同比例尺的专项调查、应急调查,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共同参与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等,基本形成了多尺度、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
2.监测预警稳步推进,减灾成效显著
对存在直接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点在实施治理之前全部安排监测,监测网络建设的重点是群测群防。群测群防突出以巡视和简易监测为主,并指定专人负责实施。区域内群测群防监测预报系统建设的所有隐患点实行定期目视监测,配发了简易的预警工具,如口哨、锣、监测记录本等,为预警预报提供了预警工具;
对危害性相对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指定责任人每日实行目视监测,及时预报险情。监测信息定期上报,永新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全区地质灾害监测信息的收集与管理,并根据监测信息确定具体的防治措施。永新县政府组织自然资源、气象、水文等部门定期联合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警)工作。
3、综合治理与搬迁移民积极推进
“上一轮规划”期间,全县共投入各级财政资金2556.43万元实施9处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含排危除险),保护人数3313人,保护财产5060万元。
4、应急技术支撑体系基本健全
全县地质灾害应急专业技术支撑队*已基本建成,以永新县自然资源局地质灾害应急中心牵头,以地勘单位作为技术支撑,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后,相关部门立即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第一时间派出应急工作组,赶赴现场开展应急调查,提出应急处置建议,指导当地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避免二次伤害,减轻灾害损失。
5、防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一是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和县场广泛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机制的基础上,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基层组织逐级签订地质灾害防灾工作责任书,强化相关部门“一把手”责任。二是建立了较完善的预案及规划体系。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已形成了中长期有规划、短期有年度方案、单点有预案的全方位、多层次的防灾管理体制。
6、基层防治能力显著提升,科技支撑得到加强
一是完成了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全面落实群测群防制度,基本实现了乡镇国土(自然)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建设工作总体上以非工程措施为主,突出对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控及基层防灾能力的提高。
全县地质灾害防治“上一轮规划”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涉及面广、投入不足、科学研究水平不高,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
1.地质灾害防治力量不足
永新县开展1:5万地质灾害调查后,各地掌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急剧增加,基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日渐繁重,而永新县地质灾害防治机构人员不足,力量薄弱。
2.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的投入仍显不足
根据“上一轮规划”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统计数据,地质灾害工程治理与避险搬迁工作经费占据了总投入经费的七成,其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投入经费相对偏少,受经费限制,部分工作任务仍未达到“上一轮规划”目标。
3.搬迁避让补贴的标准过低,受灾群众搬迁意愿不强
由于避险移民搬迁补贴的标准过低,受灾群众要求过高,搬迁意愿不强,导致“上一轮规划”完成数量与原定目标有较大差异,特别是近两年由于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基本结束,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工作推进较慢。
4.宣传培训仍有空白,部分群众防灾意识有待增强
全县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山体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绝大部分与村民不合理切坡建房有关。部分群众防灾意识较为薄弱,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接到预警后撤离不及时或撤离后又私自返回住处,为崩滑致灾埋下了巨大的隐患,这也反映了社会公众防灾意识依然有待提高。
5、人为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呈不断上升趋势
近年来,全县开展了一些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促进全县国民经济发展的同时,对地质环境的扰动影响进一步加剧。此外,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迅速发展,村民逐渐富裕,对改善住房条件的愿望极其强烈,山区村民切坡建房有增多趋势,同时由于机械化的普及,切坡规模进一步扩大。因切坡修路建房等人为活动引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仍将保持增长趋势。
“十四五”期间,永新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将面临较大挑战。一是全县绝大部分乡镇地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丘陵山区,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618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艰巨。二是“十四五”期间,全县在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同时,进一步优化全县区域发展格局,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经济发展、城乡融合建设过程中,大量的人类工程活动将进一步改变并破坏地质环境,不断产生新的地质灾害隐患。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充分依靠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大力加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与避险移民搬迁,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和生态保护修复,加强统筹协调,全面提高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作出新贡献。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提高社会公众防灾意识和能力,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从灾后治理向灾前预防转移,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继承借鉴,创新发展。评估与吸收上一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的成功经验,同时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在规划编制方法和程序、规划内容和表现形式等方面积极探索,规划更加适应时代要求。
3、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充分收集永新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果,认真分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现状与突出问题,准确把握发展方向,力求规划编制科学、合理和客观,提高规划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指导性。同时结合永新县实际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突出重点领域工作。
4、依法依规,科学减灾。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规章的配套管理制度与实施细则,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科学研究与新技术、新方法应用,提高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效率和水平。
按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适 (略) 场经济要求的地质灾害防治、监督和管理体系;严格控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加强基础调查工作,在全面查清地质灾害分布状况与危害程度的基础上,对重大的地质灾害做出评价预测,提出防治对策;建立并逐步完善地质灾害动态监测预报和群测群防体系,提高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水平;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力度,提高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的能力,使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率和损失量明显降低,危害较严重的地质灾害点基本得到治理,把地质灾害防治从分散的、被动应急的状态转变为有组织的、专门的、主动的和有预见性的工作,争取达到保护固定目标(居住区、旅游区、生产单位、重要工程设施等)及遇突发性地质灾害不出现重大人员伤亡的防治目标。
专栏1 “十四五”时期地质灾害防治主要指标
类别 | 指标 | 预期目标值 |
调查评价 | 1. 1:5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县) | 1 |
2.1:10000地质灾害精细调查(乡/镇) | 1 | |
3.地质灾害风险排查(县/年) | 1 | |
监测预警 | 4.地质灾害隐患普适型监测点(处) | 11 |
5.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县) | 1 | |
综合治理与避险移民搬迁 | 6.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处) | 3 |
7.地质灾害隐患点排危除险(处) | 4 | |
基层能力建设 | 8.基层防灾能力建设(县) | 1 |
9.地质灾害风险防控智慧服务平台(个) | 1 |
全县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5个大区共9个亚区,其中高易发区2个,面积1285.71km2,占总面积的58.61%;中易发区4个,面积497.76km2,占总面积的22.69%;低易发区2个,面积234.24km2,占总面积的10.68%;不易发区1个,面积175.89km2,占总面积的8.02%。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依据现有的地质灾害情况、地质灾害隐患体的稳定性、危害程度和防治目标等,明确了“十四五”规划期间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方案,具体防治工作任务如下:
2021年,开展全县1:50000地质灾害风险性调查与区划工作,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等级,提出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对策建议,2022年末,全面完成县级行政单元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区划。
2023-2025年,在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内,综合考虑人口聚集、产业布局、城镇规范等因素,安排1个重点区1:1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
2.地质灾害隐患台账梳理
以“清台账、减库存”为目标,通过隐患点遥感识别、实地复核和风险排查等手段,核查全部地质灾害隐患点,对有变化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核销和变更工作,进一步掌握地质灾害隐患底数及动态变化情况,为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管理平台和风险区管控提供依据。将因修建房屋、公路等工程建设形成了高陡边坡、但未有变形迹象的崩塌隐患点、滑坡隐患点,从目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系统中剥离出来,单独建立边坡隐患数据系统,为地质灾害“双控”管理服务。
3.建房切坡风险调查评估
2021年,对全县山区丘陵农村建房进行遥感图斑辨识,以县为单位,根据图斑到现场进行实地核查,完成山区农房切坡建房排查;结合1:5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工作,对全县地质灾害业务支撑平台上的全部隐患点进行核查,对有变化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核销和变更工作,从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库中筛选出切坡风险点,与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分类分库管理,为地质灾害“双控”管理服务。
2022年完成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建筑边坡排查。
2023-2025年,开展完成建筑边坡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建立建房切坡隐患管理台账和建筑边坡风险数据系统,加强边坡风险管控。
4.地质灾害“三查”
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制度,确定重点防护区(段),对重点防护区(段)开展地质灾害汛(雨)前排查、 汛(雨)中巡查、汛(雨)后核查的地质灾害“三查”工作, 及时发现地质灾害隐患,公布相关群测群防信息。对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更新地质灾害基础数据库,及时动态更新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继续开展完成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行政新区、开发区、特色小镇等功能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
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严把用地审批和规划审查环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加强建设项 目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减少因不合理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从源头上减少地质灾害防治隐患。
推进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对有变形迹象且威胁人口大于15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建设地质灾害专群结合普适型监测预警点。
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是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要从建立山区居民建房简易评估体系、完善群测群防网络、探索一般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简易工程治理模式及提升基层防灾能力等四大工程着手,有效防控现有隐患点,及时有效处置新增隐患点;进而建成县-乡镇-村-组四级现代化地质灾害基层防灾能力体系。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仅仅是应急治理,更应该是一项长期的、常态化防控工作。在贯穿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讲话和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上,以预防为主、群专结合、突出重点,科技支撑、落实责任五方面常态化防控工作措施为核心,研究我县“十四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政策和保障措施。
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全面开展1:5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区划工作;在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部署1处1:1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区划工作。依据地质灾害风险性调查与区划结果,针对不同风险区特点提出相应防灾减灾对策, 为区域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利用、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布局及产业结构调整提供科学依据。
(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
1、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和工作制度,为全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配备基本监测预警装备,提高群测群防员补贴,加强基层防灾宣传,进行专业培训和避险演练。
(1)群测群防网络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预报系统由县级监测网(一级网)、乡镇、街道级监测网(二级网)和村组、居委会或企事业单位级监测网(三级网)三级构成,部署对全县所有灾害点开展群测群防工作,加强县、乡(镇)、村三级政府地质灾害的综合防灾减灾能力。以乡镇(街办)为区域,以行政村(居委会)管辖边界作为网格;以每个乡镇(街办)政府人员为骨干建成群测群防网,落实专业技术人员“包县到乡”,每个网格内根据隐患点数量配置1~2名群测群防员,当网格内隐患点较多时,适当增加配置人数。
(2)防灾科普宣传
充分利用各种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普及,提高社会公众对地质灾害危害性的认识,增强全民防灾意识,提高预防、辨别、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2、简易监测预警点建设
对适合监测的崩滑流地质灾害点采用成本低、实用性强的单台套监测预警设备进行监测,变形异常时发出预警信息。选择有变形迹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布设简易监测预警设备,包括裂缝伸缩仪、报警仪等。
3、专群结合普适性监测预警点建设
推进专业监测预警网络建设。按照《 (略) 地质环境监测规划(2016-2030)》和省三年行动方案中相关任务要求,对有变形迹象且隐患规模较大、威胁人口大于15人,且近期未安排搬迁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采用多种监测预警设备对灾体变形特征进行监测,并实现采集自动化和实时监测。
“十四五”期间拟建设11处地质灾害普适性监测预警点,其中包括了2021年实施的8处,2022-2025年共建设普适性监测点3处。
4、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精准预警
通过对地质灾害的地形特征、力学结构参数、动态诱因和成灾机制研究,初步实现实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提高预警时效性及针对性,有效减轻地质灾害危害。
综合治理分为工程治理和排危除险。工程治理对象是需经过详细的勘查、设计后方可进行施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适用于地质条件相对复杂、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排危除险对象是经过简易工程措施进行应急处置后、即可解除威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适用于治理难度小、施工工艺简单、工程量较小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避险移民搬迁是指对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工程治理难度大或工程治理效益差、且具备搬迁条件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搬迁,主动避让地质灾害。
“十四五”期间拟进行工程治理项目3个,投资估算980.92万元;排危除险项目4个、投资估算60万元;避险搬迁项目1个,投资估算345万元,预计保护人数400余人及财产3900万元。
依据《 (略) 地质环境项目概(估)算编制规定》(赣财建〔2013〕84号文)、《 (略) 地质环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赣国土资发〔2013〕85号)、《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20年试用)》(中国地质调查局,2020年7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1月)、《 (略)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预(估)算编制规定》( (略) 水利厅2006年)、《 (略) 水利厅关 (略) 水利工程计价依据人工预算单价及有关费率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9〕97号)及2020年永新县地方基价进行经费估算。
“十四五”期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共2868.57万元,其中基础调查经费686.15万元,监测预警经费246.5万元,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经费1385.92万元,地质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150.00万元,地质灾害基层防灾能力建设400.00万元。
基础调查、专业监测、科研经费和自然因素引发危害公共安全的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经费,按照事权和财权统一的原则,分别纳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预算。 (略) 、市、县财政支持。各有关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相互支持与合作,积极筹措相关的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治理资金由责任单位承担。鼓励吸纳社会各界对地质灾害防治的捐赠资金。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坚持政府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地位,永新县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应急管理、住建、交通、水利、发展改革、财政、工信、教育、科技、文化旅游、扶贫、铁路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和行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成联防、联控、联动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体系。
支持解决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用地,将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优先落实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安置用地指标。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避险移民搬迁帮扶机制,一是尽量将安置地选择在集镇或工业园区周边,方便搬迁移民务工就业;二是对搬迁移民采取“普惠制”与“特惠制”相结合的政策,实行差别化扶持;三是保障搬迁移民合法权益,移民原有权益不伤害,现有权益可增加,未来权益可预期;四是将搬迁移民集中安置点作为建设重点,对搬迁移民集中安置点的学校、幼儿园、卫生所、文化室等建设给予重点支持。
按照《 (略)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因自然因素发生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因工程建设诱发或加剧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全力保障地质灾害防治日常工作经费及项目经费。采取必要的鼓励性政策和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引导社会捐助、招商引资、企业投资等社会资金依法依规投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共享发展理念、积极探索“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地质灾害防治新模式。
进一步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科学设置评价指标和标准,并将中央和地方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全部纳入绩效评价范围。对专项资金进行年度绩效评价和重点项目专项评价,确保专项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的法规与政策,依法行政,加强监管,以法促管、以法促治。严格执行地质灾害调查、监测与预报、险情与灾情速报、应急管理、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制度。
以“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为契机,加强《 (略)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和防灾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普及。充分利用各种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地质灾害预防、治理、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知识宣传普及,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地质灾害危害性的认识,增强全民防灾意识,提高预防、辨别、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1、本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编制说明、规划附表、规划附图。
2、永新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规划的解释。
3、本规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4、本规划每五年修编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