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16日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龙山行政办公区大理州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872-*邮编:*
项目名称 | 大理州宾川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2022年度)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大理州宾川县宾居镇州城镇 | 建设单位 | 宾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书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地理坐标:管线起点:东经100.*°,北纬25.*°,终点:东经100.*°,北纬25.*°;净水厂:东经100.*°,北纬25.*°。 占地面积:工程占地1085.10亩,永久占地61.89亩(其中水厂占地面积42.25亩),临时占地1023.21亩。投资资金:*.*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76.*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926%。 生产规模:新建净水厂1座,处理规模为*m3/d;工程涉及3个水源点(大王庙龙潭、团山地下暗河(溶洞)泉水点及黑树龙潭泉水),取水均采用泵站从蓄水池提水,工程设置3根提水管,其中黑树龙潭提水管总长2984m,管径DN300mm;团山提水管总长1873m,管径DN300mm;人池湖水库(大王庙龙潭)提水管总长956m,管径DN500mm。本工程由净水厂布设2条配水干管(其中,1#配水干管总长8251m,2#配水干管总长2741m), (略) 从水厂至各村组的自流配水干管、分干管、支管及至各村 (略) 的入村配水管。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1、项目施工期影响主要来源于机械含油废水、基坑排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无组织扬尘、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燃油废气及清淤恶臭;各类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建筑垃圾、土石方、生活垃圾;土壤环境主要为工程施工、施工废水的影响。生态影响主要为施工对植物、动物及水生生物的影响。 2、项目运营期污染影响主要来源于净水厂 (略) 各泵站管护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提水泵站、增压泵站、净水厂运行噪声影响,净水厂以及水泵房产生的废机油、净水厂产生的污泥、化验室废液;地表水的影响主要为水文情势、水质的影响,净水厂产生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地下水影响主要为3个地下水水源点水量、水质的影响。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环境空气: 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文明施工方案;分段进行施工,尽量缩小施工范围,夜间不施工;严格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施工工程量较大的区域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施工期间剥离表土、开挖产生的待运土石方及工地内的散体材料应采取集中堆存、土工布覆盖等防护措施,防止施工中产生的尘土飞扬及废弃物、杂物飘散;在邻近学校、 (略) 施工时,应提前告知学校、 (略) ,可设置围挡,并适当增加洒水频次,减少扬尘产生量;运送建筑垃圾、弃土弃渣的车辆应规划好合 (略) 线,尽可能避免穿过中心集镇及居民较多的地区,减轻扬尘、汽车尾气、噪声对居民的影响;项目PE管道接口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焊接设备,使其排放的废气能够达到国家标准。 (2)地表水环境:施工期区设置隔油沉淀池,经临时隔油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或洒水降尘,不外排;使用水泵将基坑废水抽出,作为施工用水,循环使用;施工人员盥洗废水依托村落及乡镇现有的生活设施解决生活废水排放的问题;在净水厂施工场地及临时表土堆场四周设置集水沟,收集施工现场排放的混凝土养护水、渗漏水等建筑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抑尘。 (3)地下水环境:禁止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外排;禁止含油废水外排;基坑排水有效处理。 (4)声环境:对作业时段进行合理安排,禁止夜间施工,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作。做好机械的维修养护,减少噪声对居民的影响,生产区布置在远离居民点的一侧。在施工过程中可通过控制车速,经过村庄时禁止鸣笛,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来降低运输车辆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 (5)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均进行了回收利用,废混凝土块、废砖等均用于场地回填;土石方主要回填利用;生活垃圾由垃圾桶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各乡镇村镇生活垃圾收集点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施工现场不设大型机械修配厂,施工机械及设备大修由承包人采用委托等方式解决,禁止乱丢乱弃。 (6)土壤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将采取表土剥离,工程完建临时用地期满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进行表土回填等措施恢复土地的原使用功能并及时退还。 (7)*生生态影响减缓措施: a.避让措施:严格按照施工设计范围施工;严格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加强工作人员的生态环境的宣传教育,严禁施工破坏施工区周边的动植物,施工中若发现调查遗漏的重要植物,须优先采取避让措施进行避让;加强对施工期工作人员进行生态环境教育。 b.减缓措施:敏感地段施工区外围设置围挡;暂存好施工区域开挖的表土,用于士地复垦、植被恢复等环境恢复治理;施工产生的弃土及时回填或复耕,禁止长期堆存;加快施工进度,限制施工时间;严禁捕杀、惊吓区域内的野生动物,严禁随意砍伐、破坏区域内的植被、植物。尽可能地防止燃油和污水泄漏,对工程废物进行快速、集中处理。 c.修复措施:保护好表层土壤,用于临时施工迹地、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土地复垦;临时占地及时恢复土地原有用地性质及使用功能,原为耕地的应恢复为土地,进行复耕,原为草地的进行植被恢复或进行复垦,植被恢复优先选用乡土种。 d.管理措施:应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施工管理及奖惩制度;对于施工迹地、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土地复垦须进行维护和管护,保证其恢复成效。 (8)水生生态影响减缓措施: 严禁越界施工;保护河流、水库水质,严格落实水保措施、环保措施,严禁废弃土石方、生产生活废污水及生活垃圾直接排入河道,污染水体,取水口泵站、管道施工尽量避免在鱼类繁殖季节施工,以避免对鱼类繁殖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众保护意识通过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多途径,增强公众对生物多样性重要性的认识;施工期应加强对当地居民和施工人员保护水生生态环境的法治宣传教育,提倡文明施工,禁止施工人员乱捕鱼;加强工程区域的环境管理,严格执行废水的禁排要求,河段水质污染,减轻对水生生物造成的不利影响。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工程运营期,输配水工程对环境基本无影响;运营期主要为水厂对环境的影响。主要采取的措施为加强厂区绿化,污泥脱水间产生的少量恶臭气体以及加药间逸散的少量废气通过绿化吸收,墙体阻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厂区设立减速慢行标志;项目净水厂内厨房油烟经抽油烟机后,自然稀释扩散; (2)地表水环境:加强水源地水质保护监督管理。本工程输水管线有明管和暗管两种,运行期应加强输水明管线的管护,避免管线遭到破坏对水质造成影响,保证工程输水安全。净水厂采取雨污分流系统,雨水经排水沟外排;污废水回用于水厂绿化浇洒,不外排; (3)声环境:针对增压泵、提升泵,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片;增压泵、提升泵在设备采购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净水厂采用封闭式厂房;加强净水厂厂区绿化,在厂界周围种植高大乔木;泵站布局时尽量远离居民点,泵站噪声采取建筑物隔声、水泵基础减振、控制泵站运行时段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弃物:净水厂内干化后的污泥委托第三方综合利用,用于还田或外运至砖厂进行资源综合利用;净水厂使用的原料絮凝剂、工业食盐等原辅料包装袋集中收集存放后定期外售至废旧资源回收点;净水厂内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乡镇环卫站定期清运;净水厂内产生的化验室废液及废试剂瓶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处理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本项目设备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经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处理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5)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运营期加强垃圾收集点的管理,日产日清,定期清扫清洁,垃圾清运过程需密封运输;净水厂污染区地面的防渗措施和泄漏、渗漏污染物收集措施,即在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并把滞留在地面的污染物收集起来,集中处理,从而避免对地下水的污染。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在整个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通过现场公示、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的形式征求公众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以邮寄或电子邮箱形式发送的公众意见调查表,也未收到公众反馈的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