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江市润泽矿石加工厂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情况的公示
白环临审字〔2023〕8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润泽矿石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日。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大气污防审批科)、0439-*(政务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电子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正阳路7号、 (略) 站前路5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略) 润泽矿石加工厂建设项目 | (略) 花山镇 | (略) 润泽矿石加工厂 | (略) 中环 (略) |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 (略) 花山镇, (略) (略) 现有闲置场地进行矿石、废石及土砂石破碎加工。项目东侧隔农田为林地, (略) (略) ,西侧隔路为山,北侧为山。距离本项目厂界最近的敏感点为项目东北侧370m处的居民。本项目厂区占地面积为3000m2。项目生产规模为年破碎矿石15万吨、破碎废石5万吨、破碎土砂石20万吨。 | 1、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做农肥。 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原料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装卸扬尘和运输扬尘。 (1)本项目在原料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采取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表5排放限值要求。(2)本项目在卸车时采取降低落差、水喷淋措施,有效抑制无组织粉尘的排放。(3)本项目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道路扬尘,在汽车运输原料或成品时采用苫布遮盖,防止物料外泄,夜间禁止行驶。 3、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来自锤式破碎机、颚式破碎机、给料机、铲车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有生活垃圾和除尘器收集粉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矿石破碎收集粉尘、废石及土砂石破碎收集粉尘)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存储在产品堆场同产品一并外卖。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