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监理(第一批)】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监理(第一批)已由 /以/批准建设,项目 (略) 国土资源储备开发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申请政府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国土资源储备开发整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 (略) 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监理(第一批)。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峰峰矿区峰峰镇等二个镇前西佐村等四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略) 大同镇西马项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略) 大同镇西马项村南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大名县埝头乡等三个乡镇纪家庄村等六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邱县梁二庄镇等三个乡镇小侯仲村等十四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临漳县柳园镇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临漳县西羊羔乡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鸡泽县鸡泽镇等四个乡镇龙泉村等七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永年区东杨庄镇等四个乡镇茹佐村等4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邯山区北张庄镇西孙庄、大隐豹两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曲周县2024年安寨镇等六个乡镇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曲周县2024年曲周镇等四个乡镇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2.1.3建设地址: (略) 峰峰矿区、 (略) 、大名县、邱县、临漳县、鸡泽县、永年区、邯山区、曲周县。 2.1.4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起始日期至竣工验收,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并提供保修期监理服务。 2.1.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24 08:30至2024-08-29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18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招标 (略)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采用“双盲+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 (略) 国土资源储备开发整理中心,联系人:赵文杰,电话:0310-*;代理机构:河北金都 (略) ,联系人:陈娜,电话:031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话:0310-* 电子邮箱:*@*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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