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民丰县林业和草原局
二、 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第二批资金(森林防火补助)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3日
七、 预算总金额: *
八、 废标理由:
标项1:监督人现场监督时发现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不明确,导致价格差异很大,需要采购人重新明确项目需求。
九、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田亚航(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窦豫儒,王彦霞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无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天* (略)
联系人:马海苗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略) 林森国际(克拉玛依西街364号)16楼
2、采购人名称:民丰县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管东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民丰 (略) 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