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12 (略) (略) (略) 受理威戎镇汉丰木炭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4日-2024年12月10日(5个工作日)
电话:0933-#
通讯地址:市 (略) (略) (西展 (略) )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编制主持人 | 受理日期 |
1 | 威戎镇汉丰木炭厂建设项目 | 威戎镇下沟村张堡社 | 静宁县威戎镇汉丰木炭厂 | 平凉 (略) 冯德堂 | 2024年12月4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