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招标代理的隆子县扎日乡乡镇供水工程项目,项目编号:S*9,;该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3条最高投标限价: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00元(大写:*佰万零*仟*佰元整)其中:建筑工程:*.00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费:*.00元、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00元、临时工程:*.00元、暂列金:*.00元、水保措施费:*。2、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以废标处理。临时工程、暂列金、水保措施费报价采用固定价格;其他采用单价承包方式。
澄清内容:其中暂列金金额修改为*.00元。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由于该澄清距离开标时间不足15日,按法律法规该项目将进行延期招标,具体延期时间至2024年06月21日12时00分)。
特此澄清。
山南 (略)
2024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