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0月29日, (略) (略) 委托,乌鲁木齐湘永 (略) 承担了“ (略) 奶牛养殖及饲草料储备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乌鲁木齐湘永 (略) 完成了《 (略) 奶牛养殖及饲草料储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为:
链接: http://** 提取码: 97m9
(2)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现场查阅,公众可前往我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3)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略)
建设地点:第九师162团2连西侧
联系人:#斌双
联系电话:#
(4)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乌鲁木齐湘永 (略)
地址: (略) 沙 (略) (略) 499号新疆大学信息技术创新园411室
联系人:屈建平
电话:#
电子邮箱:*@*q.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三)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_#.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 (略) 提出意见。
信函邮寄地址: (略) 162团2连 (略) (略) 。
收件人:#斌双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的期限为10个工作日,起止时间为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7日。
(略) (略)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