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队*,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和支持法治政府建设的作用,根据《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涡阳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通知》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7名。
二、工作职责
为县政府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地方性法规草案、县政府规章草案和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参与处理县政府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为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意见;草拟、修改、审核、评估、论证以县政府或者县政府办公室名义签署的协议;根据需要参与县政府对外交往和重大经济项目的洽谈;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聘用期限
政府法律顾问聘期与县政府每届任期相同。
四、遴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社会律师应当具有8年以上的执业经历和较强的专业能力(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执业经历可以放宽至5年),并在本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熟悉行政法律事务者优先。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社会律师应当没有受到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纪律处分。
(四)熟悉县情、社情、民情,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热心服务公共事务,有必要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五、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4年3月10日前,通过涡阳县 (略) 站发布《涡阳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遴选公告》。
(二)报名推荐。
1.符合条件的省内外社会律师填写《涡阳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附件),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送至涡阳县司法局。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20日。
3.邮寄地址:涡阳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人:姜姗姗,电话:0558-*。
4.电子邮箱:*@*q.com。
报名时应同时报送纸质材料及电子版,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三)考察。2024年3月30日前,县司法局对报名人员条件进行审查及考察,确定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初选名单。
(四)公示。2024年4月上旬,对拟聘用的法律顾问人员在涡阳县 (略) 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审批。2024年4月上旬,对拟聘用的法律顾问人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司法局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六)聘用。2024年4月下旬,县人民政府向聘任的法律顾问颁发聘书,并签订聘用合同。
附件:涡阳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