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荔县十三厂(西院)小区 (略) 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荔县 (略) 改造项目(一期))已由大荔县行政 (略) 以荔政审字【2022】21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大荔县城北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正诚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荔县东新街北侧
2.2工程规模: 大荔县十三厂(西院)小区 (略) 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荔县 (略) 改造项目(一期))建设内容为:改造硬 (略) 面2500平方米,改造给水管道500米、雨水管道640米、污水管道750米, (略) (略) 2410米,新置1台400kVA变压器,新置7台配电箱, 新建、粉刷砖砌门柱及成品铁艺栏杆围墙230米,新增照明设施28 盏,新增化粪池、生活垃圾分类 (略) ,改造大门、门房、新增配置监控摄像头,无障碍设施11组及健身器材设施1套,新增文 化墙及健身器材等便民基础配套设施。
2.3 招标范围:施工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包含的所有内容。
2.4 项目投资总额:约(略)元;
2.5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最新年度报告);
3.2申请人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3.3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5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 (略) 场监 (略) ”可查询且无不良记录;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2申请人不得在 (略) 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5.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6.资格预审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须在《陕 (略) 》、《陕西采 (略) 》等媒介上发布。
7.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于2024 年9 月27日在陕 (略) (http://**)、陕西采 (略) 等媒介公开发布。
8.资格预审文件发售与获取
8.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之日起,持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2024 年9 月27 日14 时至2024年9月30日17 时,到正诚 (略) (大荔县尚品客房对面)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4 年10月 14日14时30分前在陕 (略) (http://**)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8.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9.资格预审文件递交
9.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 月 14 日14 时30分, (略) (略) 开标十 室 ( (略) (略) 乐天大街西 (略) 十字东北角三楼);
9.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现 (略) 上递交。
10. 其他
10.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申请人可通过“陕 (略) ” (略) 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时,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与“陕 (略) ”网上填报的人员信息一致。
10. (略) 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10.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10.4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荔县城北 (略)
联系人:张凯
电 话:0913-(略)
地 址: (略) 大荔县洛滨大道中段
招标代理机构:正诚 (略)
联系人:胡超
电 话:(略)
地 址: (略) (略) 南二环东段凯森盛世1号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