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长治国道208项目经理部空气能安装维修询比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略) (略) 长治国道208项目经理部空气能安装维修询比采购
招标人 : (略) (略) 长治国道208项目经理部(电话:(略))
上级监督部门: (略) (略) 招标采购中心 (电话:0351-(略))
公示期限:2025年1月3日16时至2025年1月6日16时
(略) (略) 长治国道208项目经理部空气能安装维修询比采购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一、成交候选人
采购限价:(略)元(含3%增值税)
成交候选人名称:山西省 (略)
投标报价:(略)元(含3%增值税)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含税)/元 | 含税总金额/元 | 备注 |
1 | 空气能维修安装服务 | 项 | 1 | (略) | (略) | 含税3% |
合计 | (略) |
二、成交候选人单位业绩信息
成交候选人名称 | 单位业绩 |
山西省 (略) | - |
三、成交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成交候选人(山西省 (略) )资格审查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 (略) 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均按照询价询比规定进行了报价,报价文件无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符合询价询比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其他
无
招标人: (略) (略)
长治国道208项目经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