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生态环境局2022年9月29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10月1日。 联系电话:0886-*、*(贡山分局);传 真:0886-* 通讯地址: (略) 新城区怒江州生态环境局;邮编:* | |||||
项目名称 | 贡山 (略) 碎石加工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怒江州贡山县迪麻洛村 | 建设单位 | 贡山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项目位于云南省怒江州贡山县迪麻洛村,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98度42分1.072秒;27度55分50.68秒。占地5192.83平方米,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砂石料生产线、堆料场、辅助工程以及相应环保设施等。建设规模为年加工砂石料*吨。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施工期: 项目已建成运营,该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对环境的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施工期建设单位严格控制各项污染物对周围的影响,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如:施工围挡、洒水降尘、避开休息时间施工等,并未对周围的敏感目标产生影响。 根据现场调查周边询问等,工程施工期间未发生污染事故,无环境影响纠纷投诉。 项目施工期主要是场地清理、地基或池体开挖过程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工作时产生的燃油废气。 1、废气 ①施工扬尘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施工期间采用洒水降尘,土工布遮盖等措施,减少了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间未收到关于扬尘污染的投诉。 ②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施工期间加强施工管理、倡导文明施工,采取合理安排材料运输时段,减少交通拥挤和堵塞几率,降低汽车尾气对环境产生的污染。施工期间未收到关于扬尘污染的投诉。 2、废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机械设备、物料运输、运输车辆往来、物料装卸以及施工人员活动,本项目采用各类物料装卸、墙体钻孔及敲打等。 项目施工期间未收到关于噪声污染的投诉。 4、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填埋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项目施工期间未收到关于固废污染的投诉。 运营期: 1、大气 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生产过程中粉尘、装卸粉尘、堆场扬尘、汽车运输扬尘。 2、水环境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线喷淋用水、洗车用水、降尘用水、绿化用水、生活废水。 3、噪声 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等,根据噪声源的特性及其产生位置,采用低噪设备和采取隔音为主的控制措施,在总图布置中考虑高噪声设备的布局安排,辅以消声、隔振、吸音等综合噪声治理措施,可有效缓解项目运营对声环境的影响。 4、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其中生活固废为生活垃圾;项目运营期一般工业固废有洗车池、三级沉淀池和初期雨水沉淀池的污泥等;危险固体废物为含油废抹布、废机油、废机油桶等。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施工期: 1、废气 ①施工扬尘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施工期间采用洒水降尘,土工布遮盖等措施,减少了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间未收到关于扬尘污染的投诉。 ②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施工期间加强施工管理、倡导文明施工,采取合理安排材料运输时段,减少交通拥挤和堵塞几率,降低汽车尾气对环境产生的污染。施工期间未收到关于扬尘污染的投诉。 2、废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 项目施工期间采取了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①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高噪声设备应设置隔声棚,项目施工尽量选用成品,施工现场尽量使用拼装工艺,尽量杜绝在施工现场使用切割机等高噪声设备,减少对周围敏感点的噪声影响。 ②文明施工。装卸、搬运材料、模板等严禁抛掷。 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 ④安装阶段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电钻、电锤等设备,在此阶段应使用合格的电锤,并及时在各部位加注机油,增强润滑作用,使用电锤开洞、凿眼时,严禁用铁锤敲打管道及金属工件。装修、安装阶段各主要噪声设备应尽量集中在某个时段使用,减少施工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时间。 项目施工期间未收到关于噪声污染的投诉。 4、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填埋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项目施工期间未收到关于固废污染的投诉。 运营期: 1、大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产生主要为喂料机粉尘、破碎机粉尘、反击破粉尘以及筛分粉尘。 项目生产线进行封闭处理,生产过程中采用湿法作业,在各个工序安装洒水喷淋装置,确保含水率,减少粉尘产生。出料口三面围挡。堆场 (略) 遮盖,并定期进行洒水降尘。道路硬化,运输车辆 (略) 。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水环境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线喷淋用水、洗车用水、降尘用水、绿化用水、生活废水。 喷淋用水全部蒸发或进入产品;洗车池废水经三级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洒水降尘用水随地面吸收或蒸发;绿化用水最终全部自然蒸发;生活用水收集经三级沉淀池中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收集后用于晴天洒水降尘。 3、噪声 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等,根据噪声源的特性及其产生位置,采用低噪设备和采取隔音为主的控制措施,在总图布置中考虑高噪声设备的布局安排,辅以消声、隔振、吸音等综合噪声治理措施,可有效缓解项目运营对声环境的影响。 4、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其中生活固废为生活垃圾;项目运营期一般工业固废有洗车池、三级沉淀池和初期雨水沉淀池的污泥等;危险固体废物为含油废抹布、废机油、废机油桶等。 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就近生活垃圾收集点;污泥定期清掏并自然晾干后混入产品外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贡山 (略) 碎石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