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孙家湾石膏综合利用原料堆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孙家湾石膏综合利用原料堆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
2.项目地址: (略) 开阳县双流镇双永村孙家湾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4485.*元
5.项目概况:项目为贵州开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开阳 (略) 作为业主建设的开阳工业园区公共渣场,建设内容为在已建成投运的孙家湾石膏综合利用原料堆场的基础上进行变更,变更后堆场分为A区、B区,A区整体堆存至1465m标高作为变更后的一期,B区整体堆存至1470m标高作为变更后的二期,堆场一期、二期最终设计堆积标高变更为1465m、1470m,总坝高72m。一期库容154.*m3,二期库容295.*m3,堆场总库容450.*m3。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开阳 (略)
2.地址: (略) 开阳县硒城街道办事处经开区智能服务中心3楼309号
3.联系人:张兴
4.联系电话:0851-*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1.编制单位:贵州 (略)
2.联系地址: (略) 南明区花果园M区中环广场2号楼3203
3.联系人:左信松
4.联系电话:0851-*
四、公众 (略) 络连接
公众调查意见表下载连接:http://**_*.html(生态环境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电子邮箱:*@*q.com
2.邮寄地址: (略) 南明区花果园M区中环广场2号楼3203
六、公众信息反馈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开阳 (略)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