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清新区 (略) 向我 (略) 清新区 (略) 年产*吨河粉、*吨米粉、*吨面制品项目审批,我局拟对《 (略) 清新区 (略) 年产*吨河粉、*吨米粉、*吨面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障周边群众和群众利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公示情况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1、项目名称: | (略) 清新区 (略) 年产*吨河粉、*吨米粉、*吨面制品项目 |
2、建设地点: | (略) 清新区山塘镇西沙村委会(低地工业园自编一号厂房) |
3、项目概况: | 项目 (略) 清新区山塘镇西沙村委会(低地工业园自编一号厂房),主要从事河粉、米粉、面制品等方便食品的生产,设计年可生产*吨河粉、*吨米粉、*吨面制品 |
4、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 | 项目运营期污染物主要为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 ①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和生产废水一同经“隔油沉淀+A/O+MBR”工艺的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至正江。 ②废气:天然气燃烧尾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品加工废气和废水处理设施臭气在加强车间通排风、加强厂内绿化和定期清运污泥情况下无组织排放。 ③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对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加强设备维护管理等有效防治措施。 ④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回收站处理;产品边角料经收集后由厂区工人自行消化;废水处理污泥定期委托有相应一般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试剂及废试剂包装收集后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间中,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5、反映方式: | 来访、来电及书面进行反馈。 |
公示期限: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4日
联系地址: (略) 清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邮编:*联系电话:0763-*邮箱:*@*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