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山西三 (略) 炭黑原料及能源循环综合利用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清徐经济开发区 | 建设单位: | 山西三 (略) |
环评机构: | 山西晋环科源 (略) | 拟批准日期: | 2024-6-25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 (略) 清徐经济开发区,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4500吨/年精蒽、2000吨/年咔唑及*吨/年特种沥青生产装置;二期建设*吨/年苯酐生产装置并配套相关设施设备。建设内容包括精蒽咔唑生产装置、特种沥青生产装置、熔盐炉加热系统、苯酐生产装置等主体工程,及储运工程、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共计*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精蒽咔唑沥青生产工序中熔盐炉燃烧烟气经SCR脱硝后,与现有150t/h炭黑尾气锅炉烟气共用一套“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湿式电除尘”系统处理。精蒽、咔唑切片包装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储罐呼吸气和装置不凝气分别收集送尾气净化塔采用洗油洗涤后送炭黑干燥机尾气燃烧炉焚烧处理。苯酐生产工序中结片包装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切换冷凝废气、真空泵排气、储罐呼吸气分别收集送蓄热氧化焚烧炉焚烧处理;蓄热氧化焚烧炉设置低氮燃烧器,焚烧炉烟气采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湿式电除尘”处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苯酐装置余热锅炉排水和循环水系统排水送现有炭黑装置用作急冷或造粒用水;烟气脱硫废水送现有脱硫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脱硫系统作补水;地坪冲洗水和生活污水送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废水送现有炭黑装置用作急冷或造粒用水,全厂废水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造成次生环境问题。废熔盐由厂家回收利用,脱硫石膏送建材厂综合利用。精馏残渣、轻组分、重组分回配至现有炭黑原料油罐使用;废洗油返回焦油加工装置煤焦油罐;废导热油、废滤袋、脱硝废催化剂、苯酐合成废催化剂、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等危险废物,在危废贮存库规范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设计时考虑地形、厂房、声源方向和车间噪声等因素合理布局,将高噪声源车间或装置远离办公楼,对噪声操作岗位人员强化个体防护。设备选型时首选低噪声设备;对较大功率的泵类等设备,应集中布置于室内或设置隔音操作室;对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以及因工艺需要排气放空的管线,应采用加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所有转动机械部位加装减振固肋装置,减轻振动引起的噪声;设备与地面连接处要采用隔振基础或弹性软连接的减振装置,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位于晋祠泉域范围内,须按照省水利厅《山西三 (略) 炭黑原料及能源循环综合利用项目对晋祠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晋水审批决〔2023〕46号)和《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2013)的相关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监测,一旦发现异常,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避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