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屯昌县横岭公墓四期及附属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屯昌县民政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屯昌县横岭公墓四期及附属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附件材料收悉。根据海南正理 (略) 编制的《屯昌县横岭公墓四期及附属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海南正理[2023](评)007号),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建设屯昌县横岭公墓四期及附属工程。
二、同意报告中提出的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屯昌县横岭公墓四期总规划用地面积约*㎡,折合49.73亩。总规划建设墓穴共3793个,包括土葬墓穴3593个,火葬墓穴200个;同时建设相应的墓道、登山步道、 (略) 、停车场、排水沟、挡土墙、护坡、绿化等基础配套设施工程。
三、原则同意报告中提出的工程技术方案。
四、原则同意报告中提出的环境报告及节能方案。
五、项目总投资2536.*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2137.*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78.*元,预备费120.*元。资金来源:拟申请屯昌县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六、下一步工作中,请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内容,抓紧做好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并报我局审批。
七、其他请严格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2019〕6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屯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