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海南屯昌卧龙山登山步道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屯昌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海南屯昌卧龙山登山步道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附件材料收悉。根据安 (略) 编制的《海南屯昌卧龙山登山步道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迅达建咨〔2024〕002),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建设海南屯昌卧龙山登山步道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
二、同意报告中提出的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登山步道全长10.5Km,宽度为1.5m,主要出入口设置于长尾水库周边。登山步道以石台阶、 (略) 为主;安全防护措施主要为挡土墙及步道栏杆;配套设施主 (略) 、垃圾桶、休息石凳、导视牌、救援设备、停车场等。
三、原则同意报告中提出的工程技术方案。
四、原则同意报告中提出的环境报告及节能方案。
五、项目总投资1282.*元,其中:工程费1001.*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85.*元;预备费95.*元。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六、下一步工作中,请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内容,抓紧做好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并报我局审批。
七、其他请严格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2019〕6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屯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