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广西壮 (略) 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桂环函〔2018〕317号)和《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桂环函〔2019〕23号)的规定,我司组织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机构、验收调查报告(表)编制机构等单位代表以及专业技术专家成立验收工作组,以召开验收会议的方式形成建设单位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现将该项目验收情况公示。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反映意见。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 (略) 理和回应,请在反映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一、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28日。
二、项目建设单位: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186号,邮编:(略)
联系人:王毅,联系电话:(略)
三、验收调查报告(表)编制单位:广西新桂 (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