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部门
(略) 交通建设 (略)
项目来源
(略)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吴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24-*
项目地址
(略) 高速公路
招标人名称
(略) 高速公路 (略)
项目名称
20 (略) 高速公路交通工程设施优化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
*104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43308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20 (略) 高速公路交通工程设施优化提升项目共包含二个子项目,分别为“交通安全设施改造提升”和“声屏障安装工程”。本次招标为其中“交通安全设施改造提升”中的京哈高速沈山段、鹤大高速大庄段交通安全设施改造提升及“声屏障安装工程”。(1)交通安全设施改造提升(京哈高速沈山段、鹤大高速大庄段)对鹤大高速大连至庄河段北侧及董家沟到十里岗南段全段落改造提升护栏板;对京哈高速辽中至沈阳段部分段落中分带护栏,盘锦至沈阳段路侧桥梁防撞墙与护栏搭接、出口防撞垫及盘锦至葫芦岛段事故多发段落护栏进行改造提升。(2)声屏障安装工程在京哈高速沈四段、沈吉、丹锡、新鲁等高速公路部分路段增设声屏障。
标段(包)名称
2023年辽宁省高速公路交通工程设施优化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工程总承包(EPC)
资质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各方)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方)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方)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且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标准、规范及规定。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标段(包)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2023年辽宁省高速公路交通工程设施优化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包括但不仅限于:(1)施工图设计工作范围包括:合同范围内交通安全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的试验检测及详勘、技术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指导性交通组织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安全技术评价报告及竣工图设计文件等的编制工作;配合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核准或备案;相关后续服务工作等;(2)施工总承包工作范围包括:根据施工图设计及合同文件,完成标段范围内所有交通安全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投标保证金
50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2023-06-10
供货/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2023-09-30
标段(包)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方)拟任设计负责人(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联合体牵头人)拟任施工负责人(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联合体牵头人)拟任技术负责人(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合同估算价
24272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50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应是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方。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05-12 08:30至2023-05-17 16: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辽宁宏基 (略) ( (略) 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6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06-02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递交地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 (略) 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
开标时间
2023-06-02 09:30
开标方式
纸质开标
开标方式描述
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五楼)( (略) 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交通建设 (略)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招标人
(略) 高速公路 (略)
地址
(略) 和平区十三纬路19*
联系人
徐先生
电话
024-*
邮箱
*@*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宏基 (略)
地址
(略) 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六楼
联系人
王森艳
电话
024-*
邮箱
*@*63.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申请电子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