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主城区标志标线维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八条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供应商提供具有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1.提供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专业范围须包括: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复印件;2.提供未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承诺函。注:承诺函格式自拟,或参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诺及声明函》的格式提供承诺函。更正为:1.投标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 (略) 政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2.提供未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承诺函。注:承诺函格式自拟,或参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诺及声明函》的格式提供承诺函。二、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更正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 (略) 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6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安 (略)
地址: (略) (略) (略) 广安区玉兔路160号1幢3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先生
电话:*
广安 (略)
2023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