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大规格、宽幅高精级工业铝型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08月16日至2024年08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广东 (略) (略) (略) 邮编:*
联系电话:0758-*传真:0758-*
项目名称 | 大规格、宽幅高精级工业铝型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大沙镇南江工业园工业大道21号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项 (略) 大沙镇南江工业园工业大道21号,占地面积为2000平方米,技改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技改内容为:(1)拟在原有的熔铸车间升级改造1台铝棒均质炉,用于提高铝棒品质。(2)增设1个挤压车间(4#挤压车间,设有2台挤压机以及1座时效炉),同时升级1#挤压车间部分挤压机用于生产大规格和宽幅的挤压铝型材坯料外售。(3)将原有的1#粉末喷涂生产线改造升级为水性漆/喷粉两用涂装线,原有的1#粉末喷涂生产线的4000吨/年喷粉涂装产品调整为2000吨/年喷粉涂装产品以及2000吨/年水性漆涂装产品。通过本次技改实施后,企业的铝型材产品总生产规模仍为*吨/年。本项目不新增用地,在原车间内改造。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污染物治理工艺:①废气:项目1#挤压车间的天然气燃烧烟气经收集后高空排放。水性漆/喷粉两用涂装线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旋风+布袋除尘系统”处理,烘干/固化工段产生的VOCs和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塔+除湿干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两工艺废气汇集后高空排放。项目新增的4#挤压车间天然气燃烧烟气经收集后高空排放。水性漆/喷粉两用涂装线前处理除油工序产生的硫酸雾经“碱液喷淋塔”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喷底漆及流平工段、喷面漆及流平工段产生的颗粒物和VOCs收集后分别经各自“水喷淋塔+除湿干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②废水:技改项目生产废水经现有废水处理设施(格栅+调节+絮凝沉淀+中和)处理达到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珠三角排放限值以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后, (略) 南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③噪声:项目须合理采取防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④固体废物:项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项目的危险废物的储存、转运、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项目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拟作出审批结果 |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