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行政事业单位报废办公家具设备一批
挂牌日期:**
项目编号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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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晋城市行政事业单位报废办公家具设备一批 |
资产类别 | 设备 |
转让方名称 | (略) 财政局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略) |
挂牌价格 | 1.95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5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提交受让申请并支付人民币0.5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自行申请无息返还。 3、转让资产均以实物现状交验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4、意向受让方自身应具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资质,或交由具有回收处理电子废弃物资的企业进行处理。 5、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需提交附件《现场踏勘管理办法》中《现场踏勘确认书》(需签字盖章),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的不予确认受让资格。 6、意向受让方需电签附件《承诺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