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环审批函〔2023〕555号
(略) (略) :
(略) 报送的《 (略) (略) 新增使用医用Ⅱ类射线装置及Ⅲ类放射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申请》(长二医字〔2023〕122号)、 (略) 生态环境规划 (略) 《 (略) (略) 新增使用医用Ⅱ类射线装置及Ⅲ类放射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估报告》(晋环研〔2023〕130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 (略) 内综合楼地下一层使用1台医用直接加速器(Ⅱ类射线装置、X射线最大能量为10MV、电子线最大能量为12MeV),1台后装机(含Ⅲ类放射源192Ir 1枚,活度为3.7×1011Bq)。根据《 (略) (略) 新增使用医用Ⅱ类射线装置及Ⅲ类放射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评估报告》结论,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我厅原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内容、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使用场所的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按规范设置监测、报警、工作指示、安全联锁、对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和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划定辐射工作场所控制区和监督区,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
(二)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和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岗位责任。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操作规程,定期开展个人剂量、工作场所环境辐射水平监测,并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三)加强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的管理。直线加速器、后装机机房内均设置机械通风,采用“上送下排”通排风方式。工作人员及患者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 (略) 污水管网。治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在医疗废物暂存间收集暂存,交有资质单位处置;退役192I放射源、直线加速器废靶由厂家回收。
(四)认真落实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新增操作人员要参加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成绩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内容、地点、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有关要求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四、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五、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潞州分 (略) 辐射安全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六、 (略) 应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潞州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略) 生态环境厅
2023年12月26日
抄送: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潞州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