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局郸城分局关于年产5万吨聚合级L-乳酸扩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5万吨聚合级L-乳酸扩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2024年1月5日-2024年1月11日。
电话:0394-*
通讯地址:郸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 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5万吨聚合级L-乳酸扩改项目 | (略) 郸城县高新 (略) 院内 | 河南金丹 (略) | 项目总投资29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0万元,占总投资的0.95%。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实施,不新增占地。主要工艺流程为:淀粉乳—调制—液化—糖化—发酵—过滤—MVR蒸发—酸解—脱色—耦合吸附分离—MVR浓缩—分子蒸馏—成品。项目主要设备为喷射泵、调浆罐、发酵罐、酸解罐、MVR蒸发系统、分子蒸馏系统、活性炭再生系统、污泥烘干系统等设备等。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产聚合级L-乳酸5万吨的生产能力。 | 河南 (略) | 施工期: 废气: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及道路运输、动力设备运行产生的燃油废气等。要求施工期严格落实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并加强施工管理;要求加强运输管理,车辆加盖顶棚,并经常对道路洒水降尘,减少扬尘污染、缩短车辆怠速、减速和加速的时间,增加正常运行时间,减少NOX及CO等汽车尾气的排放量,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郸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经过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保湿和施工用水。 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安装及生产设备调试时产生的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围挡、建筑隔声等措施减弱施工期噪声;另要求建设单位夜间不施工。 固体废物:施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钢材等能够回收的集中收集后送往当地废品收购站,不可回用的建筑 (略) 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消纳场地处理。 生态:施工期避开雨季施工,建设过程设置围挡,堆存土石方设置篷布覆盖、及时回填,施工结束后及时绿化。 运营期: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发酵过程产生的异味气体、酸解产生的酸雾、MVR浓缩、分子蒸馏产生的不凝气、活性炭再生煅烧废气及因本项目使用硫酸、盐酸中转频次增加产生的酸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 生产过程发酵异味废气(臭气浓度及有机废气)经过碱液喷淋后经过29m高排气筒排放,MVR浓缩、分子蒸馏过程产生的少量废气(以VOCs计)经过碱液喷淋处理后经过29m高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非*烷总烃计)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29m高排气筒时,排放速率49.9kg/h)及《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非*烷总烃建议值80mg/m3要求;发酵异味废气中的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要求(臭气浓度6000(无量纲))要求。 酸解废气(硫酸雾)经过碱液喷淋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15m高排气筒时,排放速率1.5kg/h,排放浓度45mg/m3)要求。 活性炭煅烧再生废气经过“二次炉焚烧+袋式除尘器+预冷+洗涤塔”处理后,经过33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标准,同时满足《 (略) 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通用行业炉窑A级要求,非*烷总烃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其他行业”的有关限值的规定(非*烷总烃建议排放浓度80mg/m3、建议去除效率70%)要求,同时满足《 (略) 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通用行业涉VOCs企业要求。 污泥烘干及出料废气经过“二级旋风分离+袋式除尘器+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经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SO2、NOX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限值要求,同时满足《 (略)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通用行业炉窑B级要求,烘干废气中的臭气浓度、H2S、NH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污水处理站新增好氧池加盖密闭,并设排气口,将废气经密闭管道引至现有工程废气处理措施“碱液喷淋+生物除臭滤池”进行处理,处理后经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15m高排气筒时,排放速率氨气4.9kg/h,硫化氢0.33kg/h)要求。 储罐区废气盐酸雾经过水洗塔处理后经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15m高排气筒时,排放速率0.26kg/h,排放浓度100mg/m3)要求。 为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要求通过在各废水池上方加盖、喷洒除臭剂以及增加污泥转运效率等措施,降低恶臭气体的产生及排放。管道、泵阀等密封点无组织酸雾气体通过生产区管道、泵阀企业采用高质量产品,定期巡检,严禁跑冒滴漏,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污冷凝水、脱色炭再生废水、耦合吸附洗涤废水、碱液喷淋塔及水洗塔废水。项目废水进入现有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一级标准(COD100mg/L、NH3-N15mg/L、SS70mg/L、BOD520mg/L)要求,通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郸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噪声:生产工序风机、空压机、输送机、真空泵、中转泵、离心机等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安装时采用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后,项目各边界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工业区派出所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固废:项目固废主要为糖化渣、发酵板框渣(菌丝体蛋白)、硫酸钙渣、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污水处理站污泥,其中活性炭煅烧过程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糖化渣、发酵板框渣(菌丝体蛋白)收集后外售,硫 (略) 生产高强石膏的原料,污泥烘干后外售,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废物。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