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名称:QXH*地块
占地面积:66666平方米
地理位置:渠县渠南街道大山社区2组、3组和渠县中滩镇五四社区2组
土地使用权人:渠县城乡 (略)
用地性质 :安保用地
调查单位:四川兴 (略)
调查缘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2023年10月11日。
四川兴 (略) 受渠县城乡 (略) 的委托,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快速检测等方式,对地块进行土壤状况调查。最终做出如下结论:
(1)地块属于荒地用途转变为安保用地,目前地块内开始设施建设工作;
(2)地块历史上为宅基地、农田、荒地、道路、河沟,该地块及周围500m范围内目前主要为宅基地、学校、农田、荒地、道路、河沟,不存在工业企业,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物质储存与输送等潜在污染土壤行为,周边地块历史上未有污染事故发生;
(3)地块不存在产品、原辅材料、油品的地下储罐或地下输送管道,不存在工业废水的地下输送管道或储存池,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无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工业废气污染,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或渗坑;
(4)地块周边历史上主要为宅基地、农田、荒地、道路、河沟等。据调查,紧邻的机构及周边企业均未有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现场走访未发现土壤环境污染现象,现场快检显示地块内及地块外对照点重金属指标达标,判断地块受周边污染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5)根据现场调查表明,本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主要为宅基地、学校、水井等敏感目标,暂无其他环境敏感目标;
(6)现场踏勘均未见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痕迹。
综上,本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能够满足作为安保用地进行开发建设,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现对调查结果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