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规定 (略) 2023年度项目计划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3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21日)。公告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对公告内容进行监督,并就相关问题来信来访。
投诉监督单位: (略) 乡村振兴局
地址: (略) 辽东街武装部办公楼
监督举报电话:12317或*
电子邮箱:*@*26.com
根据《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规定 (略) 2023年度项目计划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3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21日)。公告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对公告内容进行监督,并就相关问题来信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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