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 卖 公 告
(略) (略) 将于2022年10月26日10时至2022年12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 (略) (略) (略) (略) 上(网址http://**)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标的物: (略) 书香莲郡12A号楼1单元5层501号房产
起拍价:*.64元,保证金:*元,加价幅度:2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10月10日10时起至2022年10月25日16时止(工作日)接受咨询,有 (略) 委托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 (略) 随昕拍联系,联系电话400-960-8281。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与拍卖人无涉。因标的物等原因引起的不能过户及迟延过户,风险由当事人承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0月2 (略) 联系。
七、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12小时前向 (略) (略) 办理完毕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略)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委托手续应于2022年10月2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10月2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 (略) 指定账户。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 (略) 上支付,详 (略) ,并在余款缴纳后三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 (略) (略) (地址)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
(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焦作沁阳支行,账号:*7008)
2、 (略) 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未成交的,竞 (略) 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变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400-960-8281
法院监督电话:0391-* /0391-*
执行法官电话:039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