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 下肢外骨骼步态训练系统(下肢康复训练机器人)及脑病科与急诊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下肢外骨骼步态训练系统(下肢康复训练机器人)及脑病科与急诊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略)
项目名称: (略) 下肢外骨骼步态训练系统(下肢康复训练机器人)及脑病科与急诊科设备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
一、交货时间(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二、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及条件
产品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报政府财政部门审批拨款,待财政款项拨付到账后,由采购人一次性支付。
四、采购需求
(略) 下肢外骨骼步态训练系统(下肢康复训练机器人)采购项目(第一包组), (略) 康复科综合服务能力拟采购一台下肢外骨骼步态训练系统(下肢康复训练机器人)主要用于患者步态矫正、行走训练、平衡训练、动态减重训练。
五、技术参数要求
1、 (略) 下肢外骨骼步态训练系统(下肢康复训练机器人)采购项目(第一包组)
1.1 外骨骼机器人(主机)
主机组成部分:控制部分(包含电池)、腰部连接件、大腿部件、大腿伸缩部件、小腿部件、小腿伸缩部件、足底脚踏部件组成。
1.1.1自由度:外骨骼机器人可活动关节不小于6个,带独立电机关节不小于4个。
1.1.2关节运动角度
1.1.2.1髋关节运动角度:屈曲113°,伸展15°,允差为±3°;
1.1.2.2膝关节活动角度:屈曲118°,伸展3°,允差为±3°;
1.1.2.3踝关节活动角度:背曲20°,跖屈20°,允差为±3°。
1.1.3髋关节外展角度:左腿外展0°~30°,右腿外展0°~30°。
1.1.4最大外形尺寸:长590×宽363mm×高1284mm。
1.1.5大腿杆长度调节范围:385mm~520mm。
1.1.6小腿杆长度可调节范围:420mm~520mm。
1.1.7外骨骼机器人总重量≦28公斤。
1.1.8适用人群身高体重范围
1.1.8.1适用人群身高范围: 155cm~185cm ;
1.1.8.2适用人群体重范围: 40kg~95kg 。
1.1.9电池容量≥10Ah。
1.1.10大小腿调节:通过按钮可以对大小腿的长度进行调节,可以匹配患者的不同体型,无需额外工具。
1.1.11具备三种控制模式:专用拐杖控制、移动辅助支架控制、APP控制。
1.1.12信号传输:can总线控制,差分信号传输,抗干扰能力强。
▲1.1.13具备力矩安全保护、倾斜角度异常、低电量等报警功能。
1.1.14、金属部件材质采用7系航空铝合金。
▲1.1.15传感器配置:包括关节高精度角度传感器、足底压力传感器,腰部拉压力传感器,足底倾角传感器。
1.1.16步行速度:行走速度可自主调节,最大行走步速可达到12步/min。
▲1.1.17训练模式:包含行走训练以及多/单关节康复训练等。
▲1.1.18关节绑缚穿戴便捷,膝关节护板可外展,便于轻松穿脱无挤压感。
1.1.19个性化定制具备腰部、腿部便捷伸缩长短调节功能。
★1.1.20外骨骼主机与拐杖配合使用时,在坐下状态,外骨骼机器人腰部可跟随穿戴者腰部前后运动。
1.1.21智能显示屏:屏幕可显示运动步数、运动时间、电池电量。
1.1.22可自主设定3个训练强度,来调整步幅、步长、步速。
▲1.1.23可配合专用app使用,app支持康复功能训练调整以及训练数据的查询等。
★1.1.24上下坡识别:行走过程中,可设置上下坡识别,通过足底倾角传感器识别上下坡,并修正行走角度。
★1.1.25过程控制:通过拐杖控制时,患者在起立过程中可随时自主控制停止当前的动作或进行当前动作;在转弯时,拐杖具备适时协同控制功能,能控制单侧微抬腿转向。
1.1.26工作电压:人体安全电压36V。
1.1.27充满电连续工作时间不小于6小时。
1.2平衡安全系统-移动辅助支架
1.2.1配合外骨骼机器人进行康复训练。
1.2.2支架功能:电动升降功能,可通过按键实现电动控制,辅助患者进行使用。
1.2.3支架电池:医疗级充电锂电池,电池容量≥10Ah。
1.2.4支架升降最大上升力不小于1000N。
▲1.2.5辅助支架具备自主转向功能,患者可自行操控。
1.2.6可与外骨骼机器人进行无线通讯(WIFI等方式)。
1.2.7可控制外骨骼机器人行走、坐下、直立。
1.3功能性拐杖
1.3.1可控制外骨骼机器人进行行走、坐下、直立。
1.3.2拐杖长度可调节。
1.3.3与外骨骼机器人可进行无线通讯(WIFI等方式)。
六、验收标准及方法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验收程序:
1、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负责验收。
2、需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外观等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七、售后服务要求
1、热线支持:7×24小时响应,(2)小时内响应;
2、现场支持:(24)小时内到达。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700,000
采购需求:
一、交货时间(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二、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及条件
产品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报政府财政部门审批拨款,待财政款项拨付到账后,由采购人一次性支付。
四、采购需求
(略) 脑病科与急诊科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组), (略) 脑病科与急诊科综合服务能力拟采购以下设备肌电图机1台、脑电图机1台、心电图机1台、心电监护仪4台、注射泵5台、除颤仪1台、无创呼吸机1台、上肢综合训练系统1台。
五、技术参数要求
2、 (略) 脑病科与急诊科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组)
2.1肌电图机
2.1.1通道数:4通道。
★2.1.2电压灵敏度:0.05uV/div到30mV/div分档控制。
2.1.3显示灵敏度0.01uv/D—30mv/D。
2.1.4共模抑制比:≥115dB。
2.1.5噪声电压(短路噪声):≤0.4uV。
2.1.6输入阻抗:≥3000MΩ。
2.1.7分辨率:24比特;采样率:≥200千赫/每通道。
★2.1.8扫描速度测量误差(扫描时程):0.5ms/D—(略)ms/D内,要求不超过±5%。
2.1.9声刺激器:最大 Click 声强:≤135dB(SPL 峰值)。
2.1.10神经电图:运动传导、感觉传导。
★2.1.11自主神经检查:心脏副交感反应、皮肤交感反应。
2.1.12肌电图:静息单位电位、运动单位电位、干扰相。
2.1.13诱发电位:体感诱发电位:上肢诱发电位、下肢诱发电位;听觉诱发电位:听觉脑干诱发、脑干听阈;视觉诱发电位:模式反转、LED闪光。
2.2脑电图机
2.2.1放大器:16通道脑电信号;病人事件信号输入EVENT输入;支持血氧夹信号采集扩展。
2.2.2闪光刺激器 :具有滤光片插槽,提供不同颜色、图案的特异性的光刺激;通过软件设置闪光刺激条件包括刺激模式、刺激频率、刺激时间、间隔时间等。
2.2.3放大器输入阻抗: ≥100MΩ。
2.2.4阻抗检测:可以在软件界面上启动阻抗检测,电极阻抗的监检测阈值可以设置:2kΩ、5kΩ、10kΩ、20kΩ、50kΩ,高于预先设定阈值的电极红色高亮显示。
2.2.5导联:最多64导联显示,支持导联显示、关闭和冻结、添加注释。
2.2.6波形测量: (略) 部时间/振幅/频率的自动测量;动态定规尺,自动调节频率和波幅最佳测量范围;时间振幅测量尺,方便测量单个波峰的频率、振幅;波形对比,通过拖曳可叠加两导联进行波形对称性对比。
2.2.7 ≥4导cDSA彩色数字频谱分析实时显示:自定义4导联脑波信号长程监测过程中各个脑波频率信号强度。
2.2.8 ≥4导aEEG振幅整合幅度图实时显示:自定义4导联脑波信号长程监测过程中压缩振幅值趋势图。
2.2.9 qEEG(定量脑电图):具有自定义的波段功率分析,幅值分析,功率比分析RBP,慢快波功率比DTABR(δ+θ/α+β),DAR(δ/α),大脑对称指数(BSI)等指数统计与计算功能。
2.2.10脑电地形图显示:支持多种地形图显示方式,包括频率地形图与电位地形图,可显示色阶能量值,支持动态播放。
2.3心电图机
2.3.1主要功能:静息12导联心电图、二阶梯实验、运动后检查、RR间期检查。
2.3.2 AD采样率:≥8000 Hz/Ch。
2.3.3耐极化电压:≥±500mV。
2.3.4共模抑制比:≥105dB。
2.3.5频率响应:0.05Hz-150Hz。
2.3.6标准灵敏度:10mm/mV, 误差≤±5%。
2.3.7时间常数:≥3.2秒。
2.3.8显示方式:≥6"液晶显示。
2.3.9 QTc算法:≥4种,测量分析:具备12导联心电性别年龄特异性算法,支持超过40种心电相关参数自动测量。
2.3.10自动测量参数:包括心率、PR间期、QT/QTc、P/QRS/T电轴、RV5/SV1电压等值。
2.4心电监护仪
2.4.1 ≥10英寸彩色LED背光液晶屏,屏幕分辨率800*600。
2.4.2标配锂电池工作时间≥4小时,可选大容量锂电池工作时间≥8小时。
2.4.3具有智能导联脱落功能,具有多导同步分析功能。
2.4.4 ≥28种心律失常分析,包括房颤、室颤、停搏、SVCs/min等。
2.4.5脉率测量范围:20bpm-300bpm。
2.4.6标配PI血氧灌注指数,测量范围:0.05%-20%,分辨率0.01%。
2.5注射泵
2.5.1注射精度≤±1.8%。
2.5.2速率范围:0.01-2000ml/h, 最小步进0.01ml/ h。
2.5.3多种注射模式:速度模式、时间模式、体重模式、梯度模式、序列模式、剂量时间模式、间断给药模式等。
2.5.4 ≥3.5英寸彩色显示屏,电容触摸屏技术。
2.6除颤仪
2.6.1整机重量(标准配置,含电池、体外板、记录仪)≤5.3kg。
2.6.2具备优异的抗冲击/跌落性能,裸机六面均可承受≥0.75m跌落冲击,防尘防水级别IP44。
2.6.3彩色液晶显示屏,屏幕尺寸≥7英寸;可显示≥4通道监护参数波形。
2.6.4内置可充电锂电池,电池工作时间:连续监护时间不小于6小时;不少于300次200J充放电;不少于200次360J充放电。
2.6.5体外除颤电极板支持成人、小儿电极板一体式设计,无需额外小儿电极板转接件。
2.6.6开机速度快,从开机到显示除颤界面小于3s。
2.6.7设备具有用户检测和设备自检功能,定期关机自检应覆盖全面,检测项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除颤治疗功能、电池、充放电,其中充放电检测应覆盖最大能量。
2.7无创呼吸机
★2.7.1 ≥15.1英寸彩色电容触摸屏,中文界面。
2.7.2通气模式:持续气道正压通气模式CPAP、自主通气模式S、时控通气模式T、自主/时控通气模式S/T、压力控制/辅助通气模式P-A/C。
★2.7.3具备高流速氧疗功能;流速和氧浓度可设,氧疗最大流速≥75L/min。
2.7.4呼吸同步增强技术,吸气触发和呼气切换灵敏度自动调节。
★2.7.5涡轮系统供气,最大峰流速≥270L/min。
2.7.6具备自动漏气补偿功能,最大漏气量≥120L/min。
2.7.7 ≥180分钟内置可充电锂电池,电池总剩余电量能显示在屏幕上。
2.7.8气道压力监测:气道峰压、呼气末正压等参数监测;呼吸频率监测:呼吸频率、病人触发百分比监测。
2.7.9实时提供监测参数≥120小时的趋势图、表分析,≥(略)条事件记录。
2.7.10持续气道正压CPAP:4-30 cmH2O;吸气正压IPAP:4-50 cmH2O。
2.8上肢综合训练系统
2.8.1 4列独立配重堆设计,可同时满足4名患者训练需求。
2.8.2不少于10块配重堆,可根据需求增减阻力,适应患者的不同康复阶段。
2.8.3十字底座支撑,操作过程中桌面不易晃动,更稳定。
2.8.4不少于12种手功能训练模块。
2.8.5全指抓捏训练模块通过手指抓握手柄训练患者拇指与四指的握力,旨在提高四指和拇指对向屈曲的力量和肌肉协调性,锻炼眼手协调。活动范围:握杆最大张开角度不小于90°;最大张开距离不小于22cm。
六、验收标准及方法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验收程序:
1、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负责验收。
2、需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外观等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七、售后服务要求
1、热线支持:7×24小时响应,(2)小时内响应;
2、现场支持:(24)小时内到达。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根据 (略) 相关规定,遵照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的有关要求,须进行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须具有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设备的信息须与产品备案证一致)。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1日 08时00分至2024年10月16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3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桓仁满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略) 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电子邮件形式(邮箱地址:*@*63.com)的加密备份文件(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文件内须附《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供应商在开标现场自行准备解密所需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桓仁满族 (略)
地 址: 桓仁县桓仁镇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益 (略)
地 址: (略) (略) 七星大街12号OVU创客公社A座601室
联系方式: 024-(略);(略)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中国 (略) 沈阳太原街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益 (略)
账号: (略)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初琪
电 话: 024-(略)、(略)